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1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详见《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学科专业知识及水平等方面。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须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 (略) 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 (略) 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公示后未办理入职手续前出现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
五、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应聘须知》和《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附件:1.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
2.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4月10日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1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详见《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学科专业知识及水平等方面。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须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 (略) 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 (略) 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公示后未办理入职手续前出现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
五、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应聘须知》和《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附件:1.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
2.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略) 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4月1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