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卓能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粉末涂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湖北卓能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粉末涂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3年01月07日,湖北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湖北 (略) 项目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湖北 (略) (建设单位)、湖北 (略) (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3年01月09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湖北 (略) 成立于2010年8月,公 (略) 茅箭区东风大道普林工业园普林东路5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起重机设备、汽车零部件的民营企业。厂区占地面积9602.5m2;现有起重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于2018年8月委托南京向 (略) 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以十环函【2019】53号(详见附件2)对该项目现状环评进行批复,完善了现有工程的环评、验收手续。
鉴于 (略) 场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投资5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新增部分机加工设备,扩大现有支架、三角臂、拉杆等产能,同时新增1条塑粉喷涂/烘干线,对油缸上下支架、三角臂、拉杆进行喷粉处理。目前年产达到油缸上下支架产能6000套,三角臂产能240套、拉杆产能240套,并且全部进行喷粉处理。
湖北 (略) 于2021年6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了《十湖北 (略) “汽车零部件粉末涂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并于2022年11月14 (略) 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的批复(茅环函【2022】15号,详见附件1),目前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本次验收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机加工区、塑粉喷涂线、办公生活区、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的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泗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及喷粉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主要污染物见表4-1.
表4-1 项目废气来源及处理方式
废气名称 | 主要污染物因子 | 处理措施及去向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过滤器处理 |
抛丸粉尘 | 颗粒物 | 抛丸废气采取“滤筒除尘+15m排气筒”(依托现有) |
喷粉废气 | 颗粒物 | 自带负压抽风系统和粉末回收系统,采取“旋风+滤筒”除尘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固化废气 | NMHC | 采取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 |
天然气燃烧 | SO2、烟尘、NOX |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经15m排气筒直排 |
1、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环节,焊接烟尘采取采取移动式焊接烟尘过滤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率取95%)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抛丸粉尘
项目使用的抛丸机自带滤筒除尘设施,抛丸室内保持负压状态,抛丸粉尘收集后直接采取滤筒除尘处理,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环节采用天然气燃烧提供热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项目营运期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直排。因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污染物较少,所以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综合上述分析,项目对有机废气处置措施技术可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喷粉废气
项目喷粉室自带粉末回收系统,工艺为“旋风粉末回收+滤芯粉末回收”,滤过气体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5、固化废气
项目固化废气烘干室为热风循环加热系统,两端设电动门和风幕,固化废气采取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噪声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数控机床、喷粉线等设备噪声,多为非稳态噪声,车间内设备同时运行时噪声最大声源强度在50~55dB(A)之间。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绿化等治理措施处理,据实际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垃圾、边角废料、金属碎屑、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切屑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
一般固体废物:机加工下料环节会产生一定的钢材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产品采取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
(1)废切屑液:产生的废切屑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2)废矿物油:产生的废矿物油自用于设备的润滑及涂抹于零部件表面用于防锈。循环使用。
(3)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4)含油抹布手套,主要为项目营运期间挂件擦拭产生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5)废活性炭,主要为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根据项目实际生产情况,一次填装可使用4个月,则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的活性炭跟换频率为2次/一年,项目生产期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25t/a;废活性炭贮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6)项目办公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0t。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宜昌 (略) 负责厂内危险废物转运并安全处置。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产生危害。
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见表4-3。
表4-3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方式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工序 | 产生量(t/a) | 是否 属危废 | 危废代码及编号 | 处理方式 | |||||||||||
1 | 边角废料 | 下料 | 20 | 否 | / | 采取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
2 | 金属屑 | 数控加工 | 12 | ||||||||||||||
3 | 不合格产品 | 产品检验 | 3 | ||||||||||||||
4 | 废矿物油 | 设备维护 | 0.17 | 是 | HW49 (900-041-049) | 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 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自用于设备的 润滑及涂抹于零部件表面用于防锈,循环使用。 | |||||||||||
5 | 废切屑液 | 数控加工 | 0.001 | HW09 (900-006-09) | 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由 十堰 (略) 处置 | ||||||||||||
6 | 含油抹布 及手套 | 挂件擦拭 | 0.015 | HW49 (900-041-49) | |||||||||||||
7 | 废油桶 | 生产 | 0.184 | ||||||||||||||
8 | 废活性炭 | 废气治理 | 0.025 | ||||||||||||||
8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1.0 | / | 收集后,由环卫 部门每日清运 | ||||||||||||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工序 | 产生量(t/a) | 是否 属危废 | 危废代码及编号 | 处理方式 | |||||||||||
1 | 边角废料 | 下料 | 20 | 否 | / | 采取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
2 | 金属屑 | 数控加工 | 12 | ||||||||||||||
3 | 不合格产品 | 产品检验 | 3 | ||||||||||||||
4 | 废矿物油 | 设备维护 | 0.17 | 是 | HW49 (900-041-049) | 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 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自用于设备的润滑 及涂抹于零部件表面用于防锈,循环使用。 | |||||||||||
5 | 废切屑液 | 数控加工 | 0.001 | HW09 (900-006-09) | 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由 宜昌 (略) 处置 | ||||||||||||
6 | 含油抹布 及手套 | 挂件擦拭 | 0.015 | HW49 (900-041-49) | |||||||||||||
7 | 废油桶 | 生产 | 0.184 | ||||||||||||||
8 | 废活性炭 | 废气治理 | 0.025 | ||||||||||||||
8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1.0 | / | 收集后,由环卫 部门每日清运 |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为工业环境,厂界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对生活废水、大气、对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及对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验收总结论
“湖北 (略) 汽车零部件粉末涂装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链接: http://** 提取码: 9nkx
2023年01月07日,湖北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湖北 (略) 项目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湖北 (略) (建设单位)、湖北 (略) (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3年01月09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湖北 (略) 成立于2010年8月,公 (略) 茅箭区东风大道普林工业园普林东路5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起重机设备、汽车零部件的民营企业。厂区占地面积9602.5m2;现有起重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于2018年8月委托南京向 (略) 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以十环函【2019】53号(详见附件2)对该项目现状环评进行批复,完善了现有工程的环评、验收手续。
鉴于 (略) 场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投资5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新增部分机加工设备,扩大现有支架、三角臂、拉杆等产能,同时新增1条塑粉喷涂/烘干线,对油缸上下支架、三角臂、拉杆进行喷粉处理。目前年产达到油缸上下支架产能6000套,三角臂产能240套、拉杆产能240套,并且全部进行喷粉处理。
湖北 (略) 于2021年6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了《十湖北 (略) “汽车零部件粉末涂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并于2022年11月14 (略) 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的批复(茅环函【2022】15号,详见附件1),目前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本次验收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机加工区、塑粉喷涂线、办公生活区、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的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泗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及喷粉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主要污染物见表4-1.
表4-1 项目废气来源及处理方式
废气名称 | 主要污染物因子 | 处理措施及去向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过滤器处理 |
抛丸粉尘 | 颗粒物 | 抛丸废气采取“滤筒除尘+15m排气筒”(依托现有) |
喷粉废气 | 颗粒物 | 自带负压抽风系统和粉末回收系统,采取“旋风+滤筒”除尘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固化废气 | NMHC | 采取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 |
天然气燃烧 | SO2、烟尘、NOX |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经15m排气筒直排 |
1、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环节,焊接烟尘采取采取移动式焊接烟尘过滤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率取95%)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抛丸粉尘
项目使用的抛丸机自带滤筒除尘设施,抛丸室内保持负压状态,抛丸粉尘收集后直接采取滤筒除尘处理,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环节采用天然气燃烧提供热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项目营运期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直排。因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污染物较少,所以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综合上述分析,项目对有机废气处置措施技术可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喷粉废气
项目喷粉室自带粉末回收系统,工艺为“旋风粉末回收+滤芯粉末回收”,滤过气体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5、固化废气
项目固化废气烘干室为热风循环加热系统,两端设电动门和风幕,固化废气采取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噪声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数控机床、喷粉线等设备噪声,多为非稳态噪声,车间内设备同时运行时噪声最大声源强度在50~55dB(A)之间。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绿化等治理措施处理,据实际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垃圾、边角废料、金属碎屑、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切屑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
一般固体废物:机加工下料环节会产生一定的钢材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产品采取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
(1)废切屑液:产生的废切屑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2)废矿物油:产生的废矿物油自用于设备的润滑及涂抹于零部件表面用于防锈。循环使用。
(3)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4)含油抹布手套,主要为项目营运期间挂件擦拭产生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5)废活性炭,主要为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根据项目实际生产情况,一次填装可使用4个月,则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的活性炭跟换频率为2次/一年,项目生产期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25t/a;废活性炭贮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十堰 (略) 处置。
(6)项目办公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0t。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宜昌 (略) 负责厂内危险废物转运并安全处置。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产生危害。
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见表4-3。
表4-3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方式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工序 | 产生量(t/a) | 是否 属危废 | 危废代码及编号 | 处理方式 | |||||||||||
1 | 边角废料 | 下料 | 20 | 否 | / | 采取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
2 | 金属屑 | 数控加工 | 12 | ||||||||||||||
3 | 不合格产品 | 产品检验 | 3 | ||||||||||||||
4 | 废矿物油 | 设备维护 | 0.17 | 是 | HW49 (900-041-049) | 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 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自用于设备的 润滑及涂抹于零部件表面用于防锈,循环使用。 | |||||||||||
5 | 废切屑液 | 数控加工 | 0.001 | HW09 (900-006-09) | 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由 十堰 (略) 处置 | ||||||||||||
6 | 含油抹布 及手套 | 挂件擦拭 | 0.015 | HW49 (900-041-49) | |||||||||||||
7 | 废油桶 | 生产 | 0.184 | ||||||||||||||
8 | 废活性炭 | 废气治理 | 0.025 | ||||||||||||||
8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1.0 | / | 收集后,由环卫 部门每日清运 | ||||||||||||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工序 | 产生量(t/a) | 是否 属危废 | 危废代码及编号 | 处理方式 | |||||||||||
1 | 边角废料 | 下料 | 20 | 否 | / | 采取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
2 | 金属屑 | 数控加工 | 12 | ||||||||||||||
3 | 不合格产品 | 产品检验 | 3 | ||||||||||||||
4 | 废矿物油 | 设备维护 | 0.17 | 是 | HW49 (900-041-049) | 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 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自用于设备的润滑 及涂抹于零部件表面用于防锈,循环使用。 | |||||||||||
5 | 废切屑液 | 数控加工 | 0.001 | HW09 (900-006-09) | 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由 宜昌 (略) 处置 | ||||||||||||
6 | 含油抹布 及手套 | 挂件擦拭 | 0.015 | HW49 (900-041-49) | |||||||||||||
7 | 废油桶 | 生产 | 0.184 | ||||||||||||||
8 | 废活性炭 | 废气治理 | 0.025 | ||||||||||||||
8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1.0 | / | 收集后,由环卫 部门每日清运 |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为工业环境,厂界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对生活废水、大气、对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及对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验收总结论
“湖北 (略) 汽车零部件粉末涂装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链接: http://** 提取码: 9n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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