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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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ZXCGFW00020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庐江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40元/床/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宗玉,张蕤,余亮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前往安徽源典项目 (略) 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民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28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源典项目 (略)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滨河家园3号楼门面202消防点隔壁

联系人:凌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

一、项目编号:2023ZXCGFW00020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庐江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40元/床/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宗玉,张蕤,余亮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前往安徽源典项目 (略) 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民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28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源典项目 (略)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滨河家园3号楼门面202消防点隔壁

联系人:凌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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