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万套DPECO线束自动化技改项目 | (略) 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永达街962号 | 大韩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 烟台 (略) | 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增产DPECO线束30万套。 | 1、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2、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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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万套DPECO线束自动化技改项目 | (略) 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永达街962号 | 大韩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 烟台 (略) | 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增产DPECO线束30万套。 | 1、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2、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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