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阳坤晟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安阳坤晟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 (略) 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8日。
电话:0372-*
通讯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3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 | (略) 文峰区平原路与崇仁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略) 院内3号厂房 | (略) | 河南 (略) | (略) (略) 文峰区平原路与崇仁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略) 院内3号厂房,“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为迁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 (略) 文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3-*-04-01-*。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57玻璃制造304”中“特种玻璃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造”,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铝条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中空玻璃生产线涂*基热熔密封胶、打硅酮密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夹胶生产线加热辊压、加热加压产生的有机废气。铝条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自然沉降,车间拦截,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要求;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配套的现有化粪池(6立方米)处理生活污水, (略) 政管 (略) 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生产用水主要为玻璃清洗用水、磨边用水,经三级沉淀池(共10立方米)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清洗、磨边工序, (略) 政管 (略) 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浓度均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北小庄污水处理厂水质收纳标准相关要求,依托可行,经北小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车间内各类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有钢化炉(含风机)、高速清洗机、高速上、下片机、四边磨机、玻璃切割机、螺杆空压机、风机等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玻璃原片切割、钢化工序产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产生的沉渣,铝条切割产生的边角料,原料拆封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废胶桶、废润滑油,以及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玻璃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定期清捞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铝条切割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原料拆封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根据废包装材料的种类进行分类,一部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一部分由生产厂家回收;废胶桶、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 (略) 政环卫统一清理。 5.地下水、土壤: (1)本项目厂区内采取绿化措施,加大绿化面积,多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阻止大气沉降对土壤带来的影响; (2)制定严格的废水管理办法和废水处理操作规程,加强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的防渗和防泄漏措施; (3)对厂区实行地面硬化和外围的绿化隔离措施,其中还应设置合理的截水、集水、导排水系统,地埋排水管网应加强底部防渗设计; (4)污水管网采用高密度聚*烯材料管,管路要全防护、管道接口熔融连接、无渗漏,以达到有效防止污水渗漏的目的; 6.环境风险:本项目*基胶和硅酮胶泄漏,将会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泄漏物粘附在泥砂上,在雨季,随着雨水冲刷,泄漏的废润滑油进入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从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防范措施: (1)*基胶和硅酮胶的存储 *基胶和硅酮胶应分区、分类、分库贮存;贮存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设置防渗地坪。 (2)危废废物暂存要求 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警示,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使用专用贮存容器或场所存放,危险废物禁止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 2)废润滑油、废胶桶(损坏)及场所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周围设置防护栏; 3)废润滑油专用贮存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 (3)泄漏应急处置 泄漏事故的预防是生产和储运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发生泄漏可能引起物料扩散等一系列重大事故。经验表明:设备失灵和人为的操作失误是引发泄漏的主要原因。因此,选用较好的设备、精心设计、严格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是减少泄漏事故的关键。 采取以下日常管理措施: 1)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所有排液均集中收集,并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随意流散。 3)经常对各类化学品包装进行检查,以保证其严密性。 4)经常检查各车间应急物资,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5)在全厂建立完善的防雷系统和消防系统,加强安全人员巡逻。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 (略) 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8日。
电话:0372-*
通讯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3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 | (略) 文峰区平原路与崇仁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略) 院内3号厂房 | (略) | 河南 (略) | (略) (略) 文峰区平原路与崇仁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略) 院内3号厂房,“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为迁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 (略) 文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3-*-04-01-*。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57玻璃制造304”中“特种玻璃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造”,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铝条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中空玻璃生产线涂*基热熔密封胶、打硅酮密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夹胶生产线加热辊压、加热加压产生的有机废气。铝条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自然沉降,车间拦截,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要求;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配套的现有化粪池(6立方米)处理生活污水, (略) 政管 (略) 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生产用水主要为玻璃清洗用水、磨边用水,经三级沉淀池(共10立方米)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清洗、磨边工序, (略) 政管 (略) 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浓度均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北小庄污水处理厂水质收纳标准相关要求,依托可行,经北小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车间内各类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有钢化炉(含风机)、高速清洗机、高速上、下片机、四边磨机、玻璃切割机、螺杆空压机、风机等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玻璃原片切割、钢化工序产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产生的沉渣,铝条切割产生的边角料,原料拆封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废胶桶、废润滑油,以及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玻璃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定期清捞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铝条切割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原料拆封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根据废包装材料的种类进行分类,一部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一部分由生产厂家回收;废胶桶、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 (略) 政环卫统一清理。 5.地下水、土壤: (1)本项目厂区内采取绿化措施,加大绿化面积,多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阻止大气沉降对土壤带来的影响; (2)制定严格的废水管理办法和废水处理操作规程,加强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的防渗和防泄漏措施; (3)对厂区实行地面硬化和外围的绿化隔离措施,其中还应设置合理的截水、集水、导排水系统,地埋排水管网应加强底部防渗设计; (4)污水管网采用高密度聚*烯材料管,管路要全防护、管道接口熔融连接、无渗漏,以达到有效防止污水渗漏的目的; 6.环境风险:本项目*基胶和硅酮胶泄漏,将会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泄漏物粘附在泥砂上,在雨季,随着雨水冲刷,泄漏的废润滑油进入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从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防范措施: (1)*基胶和硅酮胶的存储 *基胶和硅酮胶应分区、分类、分库贮存;贮存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设置防渗地坪。 (2)危废废物暂存要求 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警示,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使用专用贮存容器或场所存放,危险废物禁止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 2)废润滑油、废胶桶(损坏)及场所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周围设置防护栏; 3)废润滑油专用贮存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 (3)泄漏应急处置 泄漏事故的预防是生产和储运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发生泄漏可能引起物料扩散等一系列重大事故。经验表明:设备失灵和人为的操作失误是引发泄漏的主要原因。因此,选用较好的设备、精心设计、严格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是减少泄漏事故的关键。 采取以下日常管理措施: 1)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所有排液均集中收集,并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随意流散。 3)经常对各类化学品包装进行检查,以保证其严密性。 4)经常检查各车间应急物资,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5)在全厂建立完善的防雷系统和消防系统,加强安全人员巡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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