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清东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石墨烯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汪清东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石墨烯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 (略) 年产5000吨

石墨烯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 (略) :

你单 (略) 晟隆环境 (略) 编制的《汪清 (略) 年产5000吨石墨烯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汪清 (略) 现有厂区内,依托厂区内的现有闲置厂房及现有酸罐贮存间等,设置1条石墨烯基材生产线,设计产品规模为5000t/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水洗工序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进入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安装自动测流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污水管网排入汪清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职工生活污 (略) 污水管网排入汪清县污水处理厂。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间内不锈钢腐蚀罐(反应釜)废气统一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碱液采用NaOH溶液)进行处理后再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现有4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选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避免泵与物料直接接触;酸罐贮存间密闭,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排查。硫酸原料卸车时采用定量密闭卸车系统,浓硫酸等原料经密闭管道打入硫酸罐内。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振垫,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废拖布及包装废弃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内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破损布袋暂存于限制厂房,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硫酸钙盐外售水泥粉磨站等建筑材料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4日

关于《汪清 (略) 年产5000吨

石墨烯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 (略) :

你单 (略) 晟隆环境 (略) 编制的《汪清 (略) 年产5000吨石墨烯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汪清 (略) 现有厂区内,依托厂区内的现有闲置厂房及现有酸罐贮存间等,设置1条石墨烯基材生产线,设计产品规模为5000t/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水洗工序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进入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安装自动测流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污水管网排入汪清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职工生活污 (略) 污水管网排入汪清县污水处理厂。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间内不锈钢腐蚀罐(反应釜)废气统一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碱液采用NaOH溶液)进行处理后再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现有4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选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避免泵与物料直接接触;酸罐贮存间密闭,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排查。硫酸原料卸车时采用定量密闭卸车系统,浓硫酸等原料经密闭管道打入硫酸罐内。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振垫,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废拖布及包装废弃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内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破损布袋暂存于限制厂房,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硫酸钙盐外售水泥粉磨站等建筑材料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