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森格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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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森格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阳森格 (略) 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阳森格 (略) 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项目

建设地点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 (略) 创 (略) 内

建设单位

桂阳森格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和片区,占地面积为29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910平方米,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

项目年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丝,通过外购竹片、竹片边角料为主要原料,采取软化、机械分丝等工艺后得到本项目产品植物纤维丝(丝绒状固体粗纤维),可用作下游建材(植物纤维板)生产、纺织(衣服)生产、化肥生产等行业的原材料,项目工艺不涉及高温化学蒸煮、漂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废气主要为软化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在软化池上方设集气罩,集气后抽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收集池、调节池、污泥池加盖处理,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将恶臭气体收集后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废气处理设施外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软化滤液、清洗废水、沥干废水、挤压废水)和生活污水。软化滤液经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配药,不外排;清洗、沥干、挤压废水收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5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蒸发器+A/O一体化设备+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河;生活污 (略) 创 (略) 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西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采取基座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通过预测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格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固废)和生活垃圾。①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格栅渣外运至卫生填埋场填埋或外售给周边农户施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至卫生填埋场填埋;浓缩固废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③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43号)中的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阳森格 (略) 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阳森格 (略) 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项目

建设地点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 (略) 创 (略) 内

建设单位

桂阳森格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和片区,占地面积为29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910平方米,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

项目年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植物纤维丝,通过外购竹片、竹片边角料为主要原料,采取软化、机械分丝等工艺后得到本项目产品植物纤维丝(丝绒状固体粗纤维),可用作下游建材(植物纤维板)生产、纺织(衣服)生产、化肥生产等行业的原材料,项目工艺不涉及高温化学蒸煮、漂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废气主要为软化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在软化池上方设集气罩,集气后抽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收集池、调节池、污泥池加盖处理,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将恶臭气体收集后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废气处理设施外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软化滤液、清洗废水、沥干废水、挤压废水)和生活污水。软化滤液经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配药,不外排;清洗、沥干、挤压废水收集到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5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蒸发器+A/O一体化设备+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河;生活污 (略) 创 (略) 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西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采取基座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通过预测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格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固废)和生活垃圾。①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格栅渣外运至卫生填埋场填埋或外售给周边农户施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至卫生填埋场填埋;浓缩固废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③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43号)中的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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