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平和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及选厂技改工程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宜章平和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及选厂技改工程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尾矿库加高扩容及选厂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尾矿库加高扩容及选厂技改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宜章县杨梅山镇李家塘村田尾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郡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注册资本1000万元,辖有平和铅锌银矿、田尾多金属矿和一个选矿厂、一个尾矿库,是一家集有色金属矿开采、选矿加工、销售于一体的采选企业,主要生产铅银精矿、锌精矿和硫精矿。 平和公司2003年委托湖南有 (略) 编制了《 (略) 平和有色金属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5月 (略) 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湘环评【2003】27号);并于2004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湘环验【2004】02号)。 为提高选厂的选矿回收率和完善选厂环境保护设施,减少环境污染,公司拟对选厂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技改,项目配套采矿区不变,采矿规模不变,选厂规模不变。 技改内容主要为:(1)球磨车间拟增加两台球磨机与两台螺旋分级机(一用一备),与现有工程球磨机形成二级球磨工艺,从而使进入浮选工序的矿粒度变细,浮选时接触面增加,从而提高选矿回收率。 (2)增加硫精矿浮选车间:在现在选矿车间东南侧空厂房内新增硫精矿浮选工艺,浮洗出硫精矿,从而进一步降低尾矿中重金属含量,降低尾矿风险。 (3)平和尾矿库加高扩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矿堆场扬尘、破碎筛分粉尘、药剂异味、尾矿库干滩扬尘等。 1)、原矿堆场设置半封闭厂厂房,不易起尘,本次评价要求在原矿堆场内增设喷雾降尘装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原矿堆场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矿石破碎、筛分各产尘点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分析可知,破碎区排放的粉尘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药剂异味:建设单位应做好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在其内工作时,除保证通风设备运行良好,应佩戴口罩,减轻刺激性异味对工作人员产生影响,确保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4)、尾矿库干滩扬尘:通过采取均匀放矿,控制尾矿库干滩面积,必要时采取洒水拟尘,减少尾矿库的产尘量。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 精矿脱水产生的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选矿;选矿车间配套设置冲洗废水收集池,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与选矿废水一起进入尾矿库,经尾矿库澄清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作生产补充水,尾矿库渗滤液经前期坝收集池收集后返回尾矿库;尾矿库汇集雨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选矿,不外排。 污水处理站采用化学沉淀-混凝沉淀法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其出水中总锌、总铅、总镉、总砷、总汞、总铬、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可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3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其他因子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标准;总铊因子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的循环用水控制限值;总锑因子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 项目不改变劳动定员、劳动制度,生活污水仍由厂区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技改主要为增加球磨设备与硫精矿浮选工艺,对破碎区的封闭性进行整改,采矿区不变,采矿规模不变,选厂规模不变、人员不变,则固废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变,有变化的为破碎工序收尘灰、尾矿、机修固废、废药剂包装材料等。 选厂产生的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内存储;破碎区收尘灰经收集后作为原料进入选厂进行浮选;废水处理站污泥性质与尾矿类似,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通过渣浆泵打入尾矿库;项目废药剂包装材料因沾染了选矿药剂,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含油抹布、手套与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球磨机、振动筛、浮选设备等,噪声值范围在85~105dB(A)之间。噪声治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声源;二是从传播的途径上控制噪声;三是接收者的防护。因此,本评价对工程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如下: ①、定期对各噪声设备进行精心检修,保持设备运转正常,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②、加强隔声、减震处理,对于各种强噪声设备的设备基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要采取一定的防震措施,使其起到减震降噪的作用。③操作工人戴防噪声耳罩或耳塞。 根据同类企业生产实践证明,以上防噪措施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最新公参办法采用张贴公告、网站刊登(2次)、报纸公示(2次)等方式于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进行信息公示,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100%的接受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说明周边居民及团体对该项目的实施是认同的。本环评对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表示采纳,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公众参与情况详见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尾矿库加高扩容及选厂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尾矿库加高扩容及选厂技改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宜章县杨梅山镇李家塘村田尾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郡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注册资本1000万元,辖有平和铅锌银矿、田尾多金属矿和一个选矿厂、一个尾矿库,是一家集有色金属矿开采、选矿加工、销售于一体的采选企业,主要生产铅银精矿、锌精矿和硫精矿。 平和公司2003年委托湖南有 (略) 编制了《 (略) 平和有色金属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5月 (略) 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湘环评【2003】27号);并于2004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湘环验【2004】02号)。 为提高选厂的选矿回收率和完善选厂环境保护设施,减少环境污染,公司拟对选厂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技改,项目配套采矿区不变,采矿规模不变,选厂规模不变。 技改内容主要为:(1)球磨车间拟增加两台球磨机与两台螺旋分级机(一用一备),与现有工程球磨机形成二级球磨工艺,从而使进入浮选工序的矿粒度变细,浮选时接触面增加,从而提高选矿回收率。 (2)增加硫精矿浮选车间:在现在选矿车间东南侧空厂房内新增硫精矿浮选工艺,浮洗出硫精矿,从而进一步降低尾矿中重金属含量,降低尾矿风险。 (3)平和尾矿库加高扩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矿堆场扬尘、破碎筛分粉尘、药剂异味、尾矿库干滩扬尘等。 1)、原矿堆场设置半封闭厂厂房,不易起尘,本次评价要求在原矿堆场内增设喷雾降尘装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原矿堆场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矿石破碎、筛分各产尘点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分析可知,破碎区排放的粉尘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药剂异味:建设单位应做好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在其内工作时,除保证通风设备运行良好,应佩戴口罩,减轻刺激性异味对工作人员产生影响,确保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4)、尾矿库干滩扬尘:通过采取均匀放矿,控制尾矿库干滩面积,必要时采取洒水拟尘,减少尾矿库的产尘量。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 精矿脱水产生的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选矿;选矿车间配套设置冲洗废水收集池,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与选矿废水一起进入尾矿库,经尾矿库澄清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作生产补充水,尾矿库渗滤液经前期坝收集池收集后返回尾矿库;尾矿库汇集雨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选矿,不外排。 污水处理站采用化学沉淀-混凝沉淀法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其出水中总锌、总铅、总镉、总砷、总汞、总铬、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可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3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其他因子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标准;总铊因子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的循环用水控制限值;总锑因子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 项目不改变劳动定员、劳动制度,生活污水仍由厂区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技改主要为增加球磨设备与硫精矿浮选工艺,对破碎区的封闭性进行整改,采矿区不变,采矿规模不变,选厂规模不变、人员不变,则固废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变,有变化的为破碎工序收尘灰、尾矿、机修固废、废药剂包装材料等。 选厂产生的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内存储;破碎区收尘灰经收集后作为原料进入选厂进行浮选;废水处理站污泥性质与尾矿类似,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通过渣浆泵打入尾矿库;项目废药剂包装材料因沾染了选矿药剂,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含油抹布、手套与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球磨机、振动筛、浮选设备等,噪声值范围在85~105dB(A)之间。噪声治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声源;二是从传播的途径上控制噪声;三是接收者的防护。因此,本评价对工程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如下: ①、定期对各噪声设备进行精心检修,保持设备运转正常,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②、加强隔声、减震处理,对于各种强噪声设备的设备基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要采取一定的防震措施,使其起到减震降噪的作用。③操作工人戴防噪声耳罩或耳塞。 根据同类企业生产实践证明,以上防噪措施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最新公参办法采用张贴公告、网站刊登(2次)、报纸公示(2次)等方式于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进行信息公示,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100%的接受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说明周边居民及团体对该项目的实施是认同的。本环评对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表示采纳,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公众参与情况详见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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