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镇19-01地块征收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优化的公示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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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镇19-01地块征收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优化的公示第三次

为落实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 (略) 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根据《 (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 (略) 浦东新区三林镇19-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向公众公示,并听取意见。

公示内容:项目地址、用地范围、用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工程性质;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单体建筑主要高度、层数,建筑物退界、与界外相邻建筑的间距等,具体内容详见右图。如建筑设计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的,应采用图例、文字说明等方式明确标注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立面位置。

第二次公示设计方案优化内容(2022年12月):

(1)应北侧居民信访诉求,将1#、2#、10#11#四栋楼建筑高度由59.9米降低至48.7米,层数由21层降至17层;沿东明路增加一栋住宅楼(18#楼),层数20层,尽量远离北侧住宅小区;19#配套服务设施楼集约化布置,层数由3层改为5层;

(2) (略) 针对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容量及90-120㎡户型容量要求提高,配电站由2K+9P增加为2K+12P,配电站布局相应调整;

(3)因规范更新,增设快递箱用房、生活服务点及便利店商业,并相应优化布局;

(4)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更新,增设垃圾房及垃圾收集点,调整垃圾压缩站位置,取消两网融合中转站,增设一个两网融合回收点;

(5)调整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位置,优化交通组织;

(6)根据建筑布局变化对内部路网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次公示设计方案优化内容:

(1)结合地库平面优化和地形图更新,保证与外部建筑间距不小于原尺寸,1#楼和2#楼山墙间距由35.40米减小为34.98米、1#楼和3#楼间距由37.25米减小为35.88米、1#楼和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间距由12.77米减小为11.50米、2#楼和4#楼间距由46.75米减小为46.10米、2#楼和20#楼街坊站间距由17.65米减小为17.00米。调整后间距及日照均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日照已经重新复核)

(2)31#楼(垃圾房和两网融合回收点)位置由2#楼的东北侧改到4#楼与6#楼之间东侧靠围墙处,地面车位做相应调整;

(3)燃气调压站位置由10#楼北侧改到29#楼南侧;

(4)小区中间南北向公共通道与北侧杨南路和南侧联明路相交的路口标注文字“公共通道出入口(人行兼消防)”;

(5)原杨南路西侧“小区主要出入口”取消,在联明路1#楼与3#楼之间增设“小区主要出入口”,原门卫、快递间及地面停车位相应调整。

公示方式: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项目所在地的街镇共同组织实施,公示采取网上和现场同步公示的方式,公示网址:http://**.cn现场公示地址:项目建设地块围墙等位置。

本次公示采取书面信函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收集意见的信函请寄:浦东新区邹平路161号,邮编:*,请在信函封面名称上注明"项目方案公示意见"。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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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 (略) 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根据《 (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 (略) 浦东新区三林镇19-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向公众公示,并听取意见。

公示内容:项目地址、用地范围、用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工程性质;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单体建筑主要高度、层数,建筑物退界、与界外相邻建筑的间距等,具体内容详见右图。如建筑设计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的,应采用图例、文字说明等方式明确标注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立面位置。

第二次公示设计方案优化内容(2022年12月):

(1)应北侧居民信访诉求,将1#、2#、10#11#四栋楼建筑高度由59.9米降低至48.7米,层数由21层降至17层;沿东明路增加一栋住宅楼(18#楼),层数20层,尽量远离北侧住宅小区;19#配套服务设施楼集约化布置,层数由3层改为5层;

(2) (略) 针对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容量及90-120㎡户型容量要求提高,配电站由2K+9P增加为2K+12P,配电站布局相应调整;

(3)因规范更新,增设快递箱用房、生活服务点及便利店商业,并相应优化布局;

(4)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更新,增设垃圾房及垃圾收集点,调整垃圾压缩站位置,取消两网融合中转站,增设一个两网融合回收点;

(5)调整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位置,优化交通组织;

(6)根据建筑布局变化对内部路网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次公示设计方案优化内容:

(1)结合地库平面优化和地形图更新,保证与外部建筑间距不小于原尺寸,1#楼和2#楼山墙间距由35.40米减小为34.98米、1#楼和3#楼间距由37.25米减小为35.88米、1#楼和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间距由12.77米减小为11.50米、2#楼和4#楼间距由46.75米减小为46.10米、2#楼和20#楼街坊站间距由17.65米减小为17.00米。调整后间距及日照均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日照已经重新复核)

(2)31#楼(垃圾房和两网融合回收点)位置由2#楼的东北侧改到4#楼与6#楼之间东侧靠围墙处,地面车位做相应调整;

(3)燃气调压站位置由10#楼北侧改到29#楼南侧;

(4)小区中间南北向公共通道与北侧杨南路和南侧联明路相交的路口标注文字“公共通道出入口(人行兼消防)”;

(5)原杨南路西侧“小区主要出入口”取消,在联明路1#楼与3#楼之间增设“小区主要出入口”,原门卫、快递间及地面停车位相应调整。

公示方式: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项目所在地的街镇共同组织实施,公示采取网上和现场同步公示的方式,公示网址:http://**.cn现场公示地址:项目建设地块围墙等位置。

本次公示采取书面信函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收集意见的信函请寄:浦东新区邹平路161号,邮编:*,请在信函封面名称上注明"项目方案公示意见"。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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