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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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保障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土地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等政策文件,以及仁化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仁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5点在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举行《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以下简称《补偿标准》),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26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补偿标准》听证会公告,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23名听证参加人。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于5月18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补偿标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5月25日将听证有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6月8日下午15点,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举行《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为23人,实到18人,符合《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县自然资源局黄儒威同志,听证陈述人为广东联合金地不动产 (略) 周韵芝、刘萍萍、刘丽娟同志。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是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和听证事由;二是记录员宣读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和听证纪律;三是记录员介绍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四是经办机构介绍《补偿标准》情况;五是听证代表对听证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进行询问;六是总结发言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23名听证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陈贤德(县发改局)、范智慧(县财政局)、郑菊霞(县工信局)、朱小平(县住建局)、宋浩(县交通局)、张成涛(县水务局)、李国文(县农业局)、梁革运(县林业局)、黄神基(丹霞开发区管委会)、吴宏斌(丹霞街道办事处)、张维(董塘镇人民政府)、阳凡(石塘镇人民政府)、梁艺耀(长江镇人民政府)、刘昌(扶溪镇人民政府)、叶志坚(闻韶镇人民政府)、张小华(红山镇人民政府)、周敏(黄坑镇人民政府)、蒙万辉(城口镇人民政府)、张振(周田镇人民政府)、邱伟平(大桥镇人民政府)、罗朋文(人大代表、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委)、蓝纪云(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新东村委)、黄康明(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岭田村委)。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一、陈贤德(县发改局)

无意见。

二、范智慧(县财政局)

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希望能够均衡、客观制定补偿标准。

三、郑菊霞(县工信局)

无意见。

四、朱小平(县住建局)

无意见。

五、宋浩(县交通局)

无意见。

六、梁革运(县林业局)

无意见。

七、黄神基(丹霞开发区管委会)

无意见。

八、吴宏斌(丹霞街道办事处)

征地留用地的比例是多少?留用地兑现比较难,希望折算货币能15%,落实实地是10%。

九、阳凡(石塘镇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是按什么范围来划,水沥村建议划出等级Ⅲ。

十、梁艺耀(长江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一、刘昌(扶溪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二、周敏(黄坑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三、蒙万辉(城口镇人民政府)

城群村和红城林场位置相近,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不同,征地工作比较难开展。

十四、张振(周田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五、邱伟平(大桥镇人民政府)

建议长坝村、古洋村、亲联村划分到等级II。

十六、罗朋文(人大代表、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委)

我们村是有很多被征地,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按照本次制定的留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十七、蓝纪云(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新东村委)

无意见。

十八、黄康明(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岭田村委)

现如今乡村振兴需要,希望能直接落实实地补偿,不是折算货币补偿。

四、听证会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18名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补偿标准》,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岐的重大问题,同时听证代表对《补偿标准》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本次《补偿标准》采取了科学、客观的测算方法,技术路线符合国家规程规定,结论是有依据的,研究成果是严谨的。此次标准是政府进行留用地管理、地价水平宏观控制的基本依据。从提供的成果来看,其反映地价的客观水平及其分布规律,以满足政 (略) 场的要求,并为合理确定征收农村集体 (略) 场价格提供依据。同时听证代表对《补偿标准》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吴宏斌(丹霞街道办事处)

征地留用地的比例是多少?留用地兑现比较难,希望折算货币能15%,落实实地是10%。

分析及处理意见:目前韶关其他区县是根据《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第三条: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以县政府与被征地村集体双方确定为准。

二、邱伟平(大桥镇人民政府)

建议长坝村、古洋村、亲联村划分到等级II。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建设规划范围红线划分,这三个村属于规划范围外。此建议报县政府讨论。

三、蒙万辉(城口镇人民政府)

城群村和红城林场位置相近,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不同,征地工作比较难开展。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建设规划范围红线划分,城群村属于规划范围内,红城林场属于规划范围外。此建议报县政府讨论。

四、阳凡(石塘镇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是按什么范围来划,水历村建议划出等级Ⅲ。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建设规划范围红线划分,通过复核查阅范围红线,水历村只有小部分在规划范围内,可采纳,水历村划分到等级Ⅳ。

五、黄康明(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岭田村委)

现如今乡村振兴需要,希望能直接落实实地补偿,不是折算货币补偿。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被征地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求安排留用地落实方式,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六、罗朋文(人大代表、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委)

我们村是有很多被征地,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按照本次制定的留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分析及处理意见:最新标准未制定出来前,可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文件执行。

七、范智慧(县财政局)

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希望能够均衡、客观制定补偿标准。

分析及处理意见:补偿标准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文件执行,地价测算采用收益还原法及成本逼近法两种方法进行测算,区片划分参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附件:《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笔录


《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笔录.pdf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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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保障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土地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等政策文件,以及仁化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仁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5点在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举行《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以下简称《补偿标准》),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26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补偿标准》听证会公告,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23名听证参加人。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于5月18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补偿标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5月25日将听证有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6月8日下午15点,仁化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举行《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为23人,实到18人,符合《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县自然资源局黄儒威同志,听证陈述人为广东联合金地不动产 (略) 周韵芝、刘萍萍、刘丽娟同志。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是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和听证事由;二是记录员宣读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和听证纪律;三是记录员介绍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四是经办机构介绍《补偿标准》情况;五是听证代表对听证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进行询问;六是总结发言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23名听证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陈贤德(县发改局)、范智慧(县财政局)、郑菊霞(县工信局)、朱小平(县住建局)、宋浩(县交通局)、张成涛(县水务局)、李国文(县农业局)、梁革运(县林业局)、黄神基(丹霞开发区管委会)、吴宏斌(丹霞街道办事处)、张维(董塘镇人民政府)、阳凡(石塘镇人民政府)、梁艺耀(长江镇人民政府)、刘昌(扶溪镇人民政府)、叶志坚(闻韶镇人民政府)、张小华(红山镇人民政府)、周敏(黄坑镇人民政府)、蒙万辉(城口镇人民政府)、张振(周田镇人民政府)、邱伟平(大桥镇人民政府)、罗朋文(人大代表、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委)、蓝纪云(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新东村委)、黄康明(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岭田村委)。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一、陈贤德(县发改局)

无意见。

二、范智慧(县财政局)

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希望能够均衡、客观制定补偿标准。

三、郑菊霞(县工信局)

无意见。

四、朱小平(县住建局)

无意见。

五、宋浩(县交通局)

无意见。

六、梁革运(县林业局)

无意见。

七、黄神基(丹霞开发区管委会)

无意见。

八、吴宏斌(丹霞街道办事处)

征地留用地的比例是多少?留用地兑现比较难,希望折算货币能15%,落实实地是10%。

九、阳凡(石塘镇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是按什么范围来划,水沥村建议划出等级Ⅲ。

十、梁艺耀(长江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一、刘昌(扶溪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二、周敏(黄坑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三、蒙万辉(城口镇人民政府)

城群村和红城林场位置相近,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不同,征地工作比较难开展。

十四、张振(周田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十五、邱伟平(大桥镇人民政府)

建议长坝村、古洋村、亲联村划分到等级II。

十六、罗朋文(人大代表、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委)

我们村是有很多被征地,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按照本次制定的留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十七、蓝纪云(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新东村委)

无意见。

十八、黄康明(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岭田村委)

现如今乡村振兴需要,希望能直接落实实地补偿,不是折算货币补偿。

四、听证会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18名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补偿标准》,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岐的重大问题,同时听证代表对《补偿标准》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本次《补偿标准》采取了科学、客观的测算方法,技术路线符合国家规程规定,结论是有依据的,研究成果是严谨的。此次标准是政府进行留用地管理、地价水平宏观控制的基本依据。从提供的成果来看,其反映地价的客观水平及其分布规律,以满足政 (略) 场的要求,并为合理确定征收农村集体 (略) 场价格提供依据。同时听证代表对《补偿标准》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吴宏斌(丹霞街道办事处)

征地留用地的比例是多少?留用地兑现比较难,希望折算货币能15%,落实实地是10%。

分析及处理意见:目前韶关其他区县是根据《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第三条: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以县政府与被征地村集体双方确定为准。

二、邱伟平(大桥镇人民政府)

建议长坝村、古洋村、亲联村划分到等级II。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建设规划范围红线划分,这三个村属于规划范围外。此建议报县政府讨论。

三、蒙万辉(城口镇人民政府)

城群村和红城林场位置相近,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不同,征地工作比较难开展。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建设规划范围红线划分,城群村属于规划范围内,红城林场属于规划范围外。此建议报县政府讨论。

四、阳凡(石塘镇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是按什么范围来划,水历村建议划出等级Ⅲ。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建设规划范围红线划分,通过复核查阅范围红线,水历村只有小部分在规划范围内,可采纳,水历村划分到等级Ⅳ。

五、黄康明(村民代表、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岭田村委)

现如今乡村振兴需要,希望能直接落实实地补偿,不是折算货币补偿。

分析及处理意见:按被征地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求安排留用地落实方式,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六、罗朋文(人大代表、仁化县周田镇平甫村委)

我们村是有很多被征地,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按照本次制定的留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分析及处理意见:最新标准未制定出来前,可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文件执行。

七、范智慧(县财政局)

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希望能够均衡、客观制定补偿标准。

分析及处理意见:补偿标准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文件执行,地价测算采用收益还原法及成本逼近法两种方法进行测算,区片划分参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附件:《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笔录


《仁化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听证会笔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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