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调整公示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调整公示
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我局批准,现广西兆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取消原3#楼的小区出口和门卫室。
2、原3#楼一层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1.5米,现轮廓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3、原5#楼一层北侧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4.3米、5.5米、1.8米,现轮廓均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4、原5#楼首层南侧为架空层,现局部改为消防控制室和居委会社区用房。
5、原6#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1#楼南侧,取消原6#楼东侧的门卫室。
6、原12#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和7#楼之间。
7、西侧原宽7米道路改为宽4米道路。
8、1#和2#楼、2#和8#楼、3#和5#楼之间增加小区大门及人行出入口。
9、5#和6#楼之间增加小区人行出入口。
10、原3#和5#楼之间的机动车库出入口宽度由7.2米改为8.7米。
11、原1~2#、7~8#、12~14#楼布局调整:1#楼位于西北侧,为33层双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2#楼位于西南侧,为1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7#楼位于中部北侧,为33层三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8#楼位于中部,为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12#楼位于北侧,为2层商业建筑。
12、地下室负一层(局部二层)范围调整。
13、地面非机动车位及机动车位调整。
14、经济技术指标表数据变化。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7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
(调整前)
(调整后)
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我局批准,现广西兆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取消原3#楼的小区出口和门卫室。
2、原3#楼一层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1.5米,现轮廓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3、原5#楼一层北侧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4.3米、5.5米、1.8米,现轮廓均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4、原5#楼首层南侧为架空层,现局部改为消防控制室和居委会社区用房。
5、原6#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1#楼南侧,取消原6#楼东侧的门卫室。
6、原12#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和7#楼之间。
7、西侧原宽7米道路改为宽4米道路。
8、1#和2#楼、2#和8#楼、3#和5#楼之间增加小区大门及人行出入口。
9、5#和6#楼之间增加小区人行出入口。
10、原3#和5#楼之间的机动车库出入口宽度由7.2米改为8.7米。
11、原1~2#、7~8#、12~14#楼布局调整:1#楼位于西北侧,为33层双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2#楼位于西南侧,为1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7#楼位于中部北侧,为33层三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8#楼位于中部,为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12#楼位于北侧,为2层商业建筑。
12、地下室负一层(局部二层)范围调整。
13、地面非机动车位及机动车位调整。
14、经济技术指标表数据变化。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7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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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我局批准,现广西兆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取消原3#楼的小区出口和门卫室。
2、原3#楼一层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1.5米,现轮廓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3、原5#楼一层北侧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4.3米、5.5米、1.8米,现轮廓均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4、原5#楼首层南侧为架空层,现局部改为消防控制室和居委会社区用房。
5、原6#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1#楼南侧,取消原6#楼东侧的门卫室。
6、原12#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和7#楼之间。
7、西侧原宽7米道路改为宽4米道路。
8、1#和2#楼、2#和8#楼、3#和5#楼之间增加小区大门及人行出入口。
9、5#和6#楼之间增加小区人行出入口。
10、原3#和5#楼之间的机动车库出入口宽度由7.2米改为8.7米。
11、原1~2#、7~8#、12~14#楼布局调整:1#楼位于西北侧,为33层双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2#楼位于西南侧,为1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7#楼位于中部北侧,为33层三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8#楼位于中部,为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12#楼位于北侧,为2层商业建筑。
12、地下室负一层(局部二层)范围调整。
13、地面非机动车位及机动车位调整。
14、经济技术指标表数据变化。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7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
(调整前)
(调整后)
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我局批准,现广西兆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取消原3#楼的小区出口和门卫室。
2、原3#楼一层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1.5米,现轮廓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3、原5#楼一层北侧商业网点轮廓出挑主楼外墙4.3米、5.5米、1.8米,现轮廓均改为齐平主楼外墙。
4、原5#楼首层南侧为架空层,现局部改为消防控制室和居委会社区用房。
5、原6#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1#楼南侧,取消原6#楼东侧的门卫室。
6、原12#楼东侧的车库出入口改到1#和7#楼之间。
7、西侧原宽7米道路改为宽4米道路。
8、1#和2#楼、2#和8#楼、3#和5#楼之间增加小区大门及人行出入口。
9、5#和6#楼之间增加小区人行出入口。
10、原3#和5#楼之间的机动车库出入口宽度由7.2米改为8.7米。
11、原1~2#、7~8#、12~14#楼布局调整:1#楼位于西北侧,为33层双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2#楼位于西南侧,为1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局部为商业网点;7#楼位于中部北侧,为33层三拼塔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8#楼位于中部,为8层三拼板式住宅建筑,首层为商业网点;12#楼位于北侧,为2层商业建筑。
12、地下室负一层(局部二层)范围调整。
13、地面非机动车位及机动车位调整。
14、经济技术指标表数据变化。
上述变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集美天誉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7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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