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布
关于《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布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15时在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陈述的意见采纳等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和建议
意见1:连平县是以传统矿产生产为主要产业和经济支柱的县城,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前景良好,也有很多老旧矿区、矿场。此次规划有没有专门研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空间问题,有没有重视老旧矿区、矿场的土地整治、复耕复垦利用?
意见2:高速 (略) 的形象,连平东高速出入口两侧的村庄是否纳入规划统一考虑?
意见3:G358大湖至油溪段项目需要重点保障用地要素。
意见4:新建三洞水库规划用地是否列入规划?我县几大河流涉及第三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涉及堤防建设与基本农田是否解决?农村饮用水厂用地是否预留?
意见5:国有林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是否在规划中体现?
意见6:宅基地建设指标国家是否专项保障?宅基地的农转用审批,希望县里尽快推动落实。
意见7:绣缎镇现有的用地规模为149.25公顷,人口为15000多人,不能满足群众对宅基地用地需求,望在以后规划中考虑提升此类建设用地的规模。
二、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本着审慎的态度,我局对听证代表陈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公共利益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对于意见1,我局回复如下:根据连平县矿产资源现状基础及未来发展诉求,在规划中明确发展矿产精深加工产业,并按要求划定了矿产能源发展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老旧矿区、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均作了指导性总体要求。
对于意见2,我局回复如下:连平东收费站进入城区的周边村庄已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对于意见3,我局回复如下:G358大湖至油溪段项目暂未明确具体建设线位,本次提供的征地红线面积过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3.26公顷,故本次暂以清单形式纳入规划,建议实际建设时尽可能避让永农,待线位明确后,再纳入一张图数据库。
对于意见4,我局回复如下: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三洞河水库坝址已上图;几大河流涉及第三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涉及堤防建设与永久基本农田冲突部分,本次规划暂无法解决,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永农短期内无法调整;村村通自来水水厂项目已上图,但部分水厂选址占用生态红线,总规模共0.2866公顷,占用部分申报时需按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执行。
对于意见5,我局回复如下:已在规划文本中森林资源章节体现。
对于意见6,我局回复如下:目前未有相关专项保障。 (略) 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有关要求,未来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乡村建设用地将适度推动减量化发展,引导存量和废弃宅基地自愿和有偿退出,促进农民由分散居住向城镇相对集中转变。农转用审批不在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研究范围内。
对于意见7,我局回复如下:下一步在各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将有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另外,可针对各乡镇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矿山修复,腾退出建设用地供给建设使用。积极探索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政策与配套政策,实现规划建设用地减量增长,提高土地周转和利用效率。
会后,我局将根据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对《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审议。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15时在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陈述的意见采纳等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和建议
意见1:连平县是以传统矿产生产为主要产业和经济支柱的县城,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前景良好,也有很多老旧矿区、矿场。此次规划有没有专门研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空间问题,有没有重视老旧矿区、矿场的土地整治、复耕复垦利用?
意见2:高速 (略) 的形象,连平东高速出入口两侧的村庄是否纳入规划统一考虑?
意见3:G358大湖至油溪段项目需要重点保障用地要素。
意见4:新建三洞水库规划用地是否列入规划?我县几大河流涉及第三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涉及堤防建设与基本农田是否解决?农村饮用水厂用地是否预留?
意见5:国有林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是否在规划中体现?
意见6:宅基地建设指标国家是否专项保障?宅基地的农转用审批,希望县里尽快推动落实。
意见7:绣缎镇现有的用地规模为149.25公顷,人口为15000多人,不能满足群众对宅基地用地需求,望在以后规划中考虑提升此类建设用地的规模。
二、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本着审慎的态度,我局对听证代表陈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公共利益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对于意见1,我局回复如下:根据连平县矿产资源现状基础及未来发展诉求,在规划中明确发展矿产精深加工产业,并按要求划定了矿产能源发展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老旧矿区、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均作了指导性总体要求。
对于意见2,我局回复如下:连平东收费站进入城区的周边村庄已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对于意见3,我局回复如下:G358大湖至油溪段项目暂未明确具体建设线位,本次提供的征地红线面积过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3.26公顷,故本次暂以清单形式纳入规划,建议实际建设时尽可能避让永农,待线位明确后,再纳入一张图数据库。
对于意见4,我局回复如下: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三洞河水库坝址已上图;几大河流涉及第三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涉及堤防建设与永久基本农田冲突部分,本次规划暂无法解决,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永农短期内无法调整;村村通自来水水厂项目已上图,但部分水厂选址占用生态红线,总规模共0.2866公顷,占用部分申报时需按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执行。
对于意见5,我局回复如下:已在规划文本中森林资源章节体现。
对于意见6,我局回复如下:目前未有相关专项保障。 (略) 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有关要求,未来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乡村建设用地将适度推动减量化发展,引导存量和废弃宅基地自愿和有偿退出,促进农民由分散居住向城镇相对集中转变。农转用审批不在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研究范围内。
对于意见7,我局回复如下:下一步在各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将有额外的建设用地规模。另外,可针对各乡镇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矿山修复,腾退出建设用地供给建设使用。积极探索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政策与配套政策,实现规划建设用地减量增长,提高土地周转和利用效率。
会后,我局将根据听证会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对《连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审议。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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