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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公告忠规资告〔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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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公告忠规资告〔2023〕13号


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和《 (略)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渝规资规范〔2019〕27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

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 (略) 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

(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01号);

(四)《 (略)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渝规资规范〔2019〕27号);

(五)《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94号)。

二、监督检查人员、对象和方式

(一)监督检查人员。组建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组由2名执法人员组成和至少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监督检查对象。

1.随机抽查对象。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已公示2022年度信息的露天矿山矿业权人中,随机抽取3个矿山。

2.专项抽查对象。1个地下开采矿山矿业权人和2个列入异常名录的矿业权人。

(三)监督检查方式。纳入抽查名单的矿业权人,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依法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督检查方法。实地核查工作方法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和《 (略) 非油气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21〕465号)的要求进行。

三、监督检查内容

矿业权人公示的2022年度勘查开采年度信息情况,包括矿业权人基本信息、履行法定义务信息等。主要抽查采矿权人公示的年度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是否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督检查结果

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告检查情况,提交经审查通过的工作报告,并附具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将检查结果录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并公示。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附件: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项目名单

— 1—


附件:

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项目名单

序号

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矿 种

抽取方式

1

C**

(略) 大湾沟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随机抽查

2

C**

重庆 (略) 油坊沟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专项抽查

3

C**

(略) 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随机抽查

4

C**

(略) 忠县 (略) 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专项抽查

5

C**

(略) 湾家沟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专项抽查

6

C**

(略) 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随机抽查


信息来源:http://**_*.html

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和《 (略)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渝规资规范〔2019〕27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

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 (略) 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

(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01号);

(四)《 (略)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渝规资规范〔2019〕27号);

(五)《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94号)。

二、监督检查人员、对象和方式

(一)监督检查人员。组建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组由2名执法人员组成和至少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监督检查对象。

1.随机抽查对象。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已公示2022年度信息的露天矿山矿业权人中,随机抽取3个矿山。

2.专项抽查对象。1个地下开采矿山矿业权人和2个列入异常名录的矿业权人。

(三)监督检查方式。纳入抽查名单的矿业权人,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依法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督检查方法。实地核查工作方法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和《 (略) 非油气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21〕465号)的要求进行。

三、监督检查内容

矿业权人公示的2022年度勘查开采年度信息情况,包括矿业权人基本信息、履行法定义务信息等。主要抽查采矿权人公示的年度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是否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督检查结果

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告检查情况,提交经审查通过的工作报告,并附具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将检查结果录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并公示。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附件: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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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县级抽查项目名单

序号

许可证号

项目名称

矿 种

抽取方式

1

C**

(略) 大湾沟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随机抽查

2

C**

重庆 (略) 油坊沟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专项抽查

3

C**

(略) 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随机抽查

4

C**

(略) 忠县 (略) 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专项抽查

5

C**

(略) 湾家沟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专项抽查

6

C**

(略) 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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