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梅花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公示-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梅花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公示-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中标公示
武义经开产业 (略) 的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梅花路改造工程设计,于2023年3月15日在武义经开产业 (略) (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7楼会议室)开标,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等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1 | (略) | *元 |
公示期限 | 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17时30分止 |
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限内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诉人可以在异议答复期满10日内,依据《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管理办法》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逾期提出或不按规定期限提出的,将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盖章):武义经开产业 (略)
备案单位(盖章):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3年3月15日
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梅花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公示.pdf
中标公示
武义经开产业 (略) 的武义县新能源材料产业小微园配套基础建设项目—梅花路改造工程设计,于2023年3月15日在武义经开产业 (略) (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7楼会议室)开标,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等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1 | (略) | *元 |
公示期限 | 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17时30分止 |
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限内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诉人可以在异议答复期满10日内,依据《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管理办法》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逾期提出或不按规定期限提出的,将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盖章):武义经开产业 (略)
备案单位(盖章):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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