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拟销号的情况公示
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拟销号的情况公示
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2JX202104100011)整改拟销号的情况公示
根据《高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余高办字〔2021〕153号)、《关于印发< (略) 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新余高新区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2JX*)整改拟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本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至3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联系电话:0790-*)。
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2021年 4月 1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
15 | D2JX* | 江西田创 (略) 生产发酵料,发出类似尸体腐臭味的臭气,造成了方圆几公里空气污染。 | (略) 高新区 | 大气 | 2021年4月10日11时,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管委会、 (略) 高新生态环境局对江西田创 (略) 进行现场调查核查,情况属实。 | 属实 | 2021年4月6日, (略) 高新生态环境局已向江西田创 (略) 下达《责令停工停产通知书》,责令产生恶臭影响的一次发酵工序停产整改,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先后下达4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共计33.3万元。该信访件纳入重点信访件管理。高新区和企业先后确定了9条整改措施,历经了三个整改阶段,整改时限为2023年2月底。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田创公司已完成第一、二阶段的共5条整改措施(包括:1.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2.完善“雨污分流”,防止污水未经处理外排。3.二次发酵工序中产生恶臭气体的部分工序进入一次发酵密封作业。4.污水收集处理池密封管理,气体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5.进一步加强废气的密封、收集,加强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运行管理)。整改后,信访件反映的“造成了方圆几公里空气污染”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企业周边还存在一定的异味影响,造成周边企业员工有反映。为进一步消除异味影响,2022年4月,高新区和企业决定实行第三阶段的4条补充整改措施(包括:1.减少鸡粪用量,采用干鸡粪替代湿鸡粪;2.新增1套13万风量吸风系统、多级喷淋塔和木屑微生物滤床处理措施;3.废水收集池密封废气利用现有10万风量处理后排放;4.强化雨污分流,防止污水收集过程中造成异味影响。)截止到2023年2月底,以上补充措施均已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2JX202104100011)整改拟销号的情况公示
根据《高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余高办字〔2021〕153号)、《关于印发< (略) 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新余高新区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2JX*)整改拟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本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至3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联系电话:0790-*)。
新余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2021年 4月 1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
15 | D2JX* | 江西田创 (略) 生产发酵料,发出类似尸体腐臭味的臭气,造成了方圆几公里空气污染。 | (略) 高新区 | 大气 | 2021年4月10日11时,高新区食品医药产业园管委会、 (略) 高新生态环境局对江西田创 (略) 进行现场调查核查,情况属实。 | 属实 | 2021年4月6日, (略) 高新生态环境局已向江西田创 (略) 下达《责令停工停产通知书》,责令产生恶臭影响的一次发酵工序停产整改,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先后下达4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共计33.3万元。该信访件纳入重点信访件管理。高新区和企业先后确定了9条整改措施,历经了三个整改阶段,整改时限为2023年2月底。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田创公司已完成第一、二阶段的共5条整改措施(包括:1.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2.完善“雨污分流”,防止污水未经处理外排。3.二次发酵工序中产生恶臭气体的部分工序进入一次发酵密封作业。4.污水收集处理池密封管理,气体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5.进一步加强废气的密封、收集,加强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运行管理)。整改后,信访件反映的“造成了方圆几公里空气污染”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企业周边还存在一定的异味影响,造成周边企业员工有反映。为进一步消除异味影响,2022年4月,高新区和企业决定实行第三阶段的4条补充整改措施(包括:1.减少鸡粪用量,采用干鸡粪替代湿鸡粪;2.新增1套13万风量吸风系统、多级喷淋塔和木屑微生物滤床处理措施;3.废水收集池密封废气利用现有10万风量处理后排放;4.强化雨污分流,防止污水收集过程中造成异味影响。)截止到2023年2月底,以上补充措施均已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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