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关铝集团海门电子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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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关铝集团海门电子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原关铝集团海门 (略) 地块;

占地面积:38376m2

地理位置:位于海门区海门街道人民中路北、岷江路西侧;

委托单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工和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目前闲置待开发。

未来规划: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及公园绿地(G21)。

调查启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环境分析。通过人员访谈、工商信息查询并结合Google Earth块历史卫星图,该地块1997年以前为农用地;1997年至2019年10月为原关铝集团海门 (略) 使用;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企业搬迁,场地进行封闭管理;2021年11月地块内建筑物全部拆除,闲置至今。关铝集团主要从事铝箔及铝板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原辅料的跑冒滴漏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造成地块污染。对地块周边目前及历史上企业的调查,地块 (略) (略) 、海门万家车辆检测中心、南通 (略) 等企业;地块西侧有东亚石油机械、 (略) (略) 、海门区 (略) 等企业;地块东侧有龙泰机械、松达模具、海鑫国际精密通讯器件(南通)有限公司等企业。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三、第二阶段调查主要内容

(1)调查方案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共进行两次现场采样。第一次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3个为土壤地下水共同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表层土及地下水对照点,地块中心地表水区域布设2个地表水及底泥共同据监测点。累计送检51个土壤样品(包含6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3个地表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3个底泥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检测项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项和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

第二次另外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一个为土壤地下水共同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累计送检19个土壤样品(包含3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包含2个平行样)。土壤及地下水检测项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项及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铝。

第一次检测结果表明:

土壤检测:11个点位的19个土壤样品存在轻度碱化现象,4个土壤样品存在中度碱化现象,其余土壤样品均在无酸化或碱化范围内;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均未检出,砷、镉、铜、镍、铅、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样品的VOCs、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检出指标为pH和铜,毒理学指标中砷、镍、苯并[a]芘、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萘有检出,其他均未检出;毒理学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水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检测:受检地表水pH呈中性,重金属中铜、镍的检出值低于《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限值;半挥发性有机物中苯并[k]荧蒽有检出,检出值低于IV类水质限值,其余半挥发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未检出。

底泥检测:受检底泥样品在无酸化或碱化范围内,底泥样品中镉、铅、镍及六价铬未检出,汞、砷、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样品的VOCs、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第二次检测结果表明:

土壤检测:3个点位的个土壤样品均在无酸化或碱化范围内;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均未检出,砷、镉、铜、镍、铅、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样品的VOCs、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检出指标为pH、铜和铝,毒理学指标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毒理学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水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分析,该地块土壤中检测指标含量均为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当前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原关铝集团海门 (略) 地块;

占地面积:38376m2

地理位置:位于海门区海门街道人民中路北、岷江路西侧;

委托单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工和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目前闲置待开发。

未来规划: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及公园绿地(G21)。

调查启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环境分析。通过人员访谈、工商信息查询并结合Google Earth块历史卫星图,该地块1997年以前为农用地;1997年至2019年10月为原关铝集团海门 (略) 使用;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企业搬迁,场地进行封闭管理;2021年11月地块内建筑物全部拆除,闲置至今。关铝集团主要从事铝箔及铝板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原辅料的跑冒滴漏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造成地块污染。对地块周边目前及历史上企业的调查,地块 (略) (略) 、海门万家车辆检测中心、南通 (略) 等企业;地块西侧有东亚石油机械、 (略) (略) 、海门区 (略) 等企业;地块东侧有龙泰机械、松达模具、海鑫国际精密通讯器件(南通)有限公司等企业。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三、第二阶段调查主要内容

(1)调查方案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共进行两次现场采样。第一次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3个为土壤地下水共同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表层土及地下水对照点,地块中心地表水区域布设2个地表水及底泥共同据监测点。累计送检51个土壤样品(包含6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3个地表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3个底泥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检测项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项和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

第二次另外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一个为土壤地下水共同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累计送检19个土壤样品(包含3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包含2个平行样)。土壤及地下水检测项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项及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铝。

第一次检测结果表明:

土壤检测:11个点位的19个土壤样品存在轻度碱化现象,4个土壤样品存在中度碱化现象,其余土壤样品均在无酸化或碱化范围内;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均未检出,砷、镉、铜、镍、铅、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样品的VOCs、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检出指标为pH和铜,毒理学指标中砷、镍、苯并[a]芘、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萘有检出,其他均未检出;毒理学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水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检测:受检地表水pH呈中性,重金属中铜、镍的检出值低于《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限值;半挥发性有机物中苯并[k]荧蒽有检出,检出值低于IV类水质限值,其余半挥发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未检出。

底泥检测:受检底泥样品在无酸化或碱化范围内,底泥样品中镉、铅、镍及六价铬未检出,汞、砷、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样品的VOCs、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第二次检测结果表明:

土壤检测:3个点位的个土壤样品均在无酸化或碱化范围内;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均未检出,砷、镉、铜、镍、铅、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样品的VOCs、S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检出指标为pH、铜和铝,毒理学指标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毒理学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水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分析,该地块土壤中检测指标含量均为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当前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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