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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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鄂托克旗建元 (略) 废水提级利用与分盐结晶项目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鄂托克旗建元 (略) 厂区内

鄂托克旗建元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处理水源包括建元煤焦化的280万吨焦化浓盐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浓盐水、120万吨焦化浓盐水、煤矿疏干水浓盐水、200万吨/年焦化(拟建)浓盐水及*二醇项目浓盐水并预留部分处理能力。设计处理规模为450立方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膜浓缩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处理后废水出水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中再生水指标要求,回用于各来水单位/项目。结晶系统产生的氯化钠结晶盐、硫酸钠结晶盐达到《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T/ZGZS0302-2023)及《再生工业盐 硫酸钠》(T/ZGZS0303-2023)要求后,作为副产品外售。

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氯化钠干燥废气、硫酸钠干燥废气及杂盐干燥废气等。上述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喷淋式湿式除尘器处置,经21.5米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运营期无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调节池废气、污泥处置废气、盐酸储罐及硫酸储罐废气等。调节池、污泥池均位于封面车间内,同时池体密闭,并在厂区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盐酸及硫酸暂存于储罐内,加强装卸管理等,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废水主要为反渗透冲洗废水、污泥压滤水、设备清洗废水,上述废水返回调节池由本项目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饼、杂盐、废滤膜、废树脂、废RO膜及废润滑油。除污泥饼(化学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其余固体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污泥饼送园区渣场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杂盐厂内暂存于盐品中转间内,其余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依托280万焦化项目已建成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5、地下水及土壤:采取分区防渗,利用现有工程已有的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井/点及监测计划。

2

鄂托克旗东辰 (略) 240万吨/年选煤厂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额尔和图嘎查

鄂托克旗东辰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主厂房、精煤棚、原煤棚正在建设,2023年2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以鄂环鄂罚字〔2023〕6号文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项目总占地面积*m2,部分用地为 (略) (略) 石灰石矿项目中石灰石加工区域用地,将场地内原有一座辅材堆棚、一栋配电楼、一栋化验楼,改造为本项目的中煤棚、机修车间及材料库、生产化验楼,新建原煤棚、筛分车间、主厂房、浓缩车间、精煤棚、矸石仓等。本项目总投资为2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7万元。

1、废气:筛分车间全封闭,破碎、筛分设备安装集尘罩,收集的煤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原煤棚、精煤棚、中煤棚全封闭,原煤棚内设洒水喷淋装置定时洒水抑尘;输送栈桥全封闭,并在转载点设洒水喷淋装置;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的规定限值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是洗煤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主厂房内设直径12m深锥浓缩机3台,两用一备,并设有545立方米事故水池一座,确保洗煤废水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回用于洗煤工序;事故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洗煤工序;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由吸污车拉运至棋盘井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煤尘掺入产品煤中外售;煤矸石返回原煤矿回填采坑,待鄂托克旗东辰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进行综合利用;煤泥外售内蒙古宇扬世 (略) 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由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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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鄂托克旗建元 (略) 废水提级利用与分盐结晶项目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鄂托克旗建元 (略) 厂区内

鄂托克旗建元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处理水源包括建元煤焦化的280万吨焦化浓盐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浓盐水、120万吨焦化浓盐水、煤矿疏干水浓盐水、200万吨/年焦化(拟建)浓盐水及*二醇项目浓盐水并预留部分处理能力。设计处理规模为450立方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膜浓缩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处理后废水出水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中再生水指标要求,回用于各来水单位/项目。结晶系统产生的氯化钠结晶盐、硫酸钠结晶盐达到《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T/ZGZS0302-2023)及《再生工业盐 硫酸钠》(T/ZGZS0303-2023)要求后,作为副产品外售。

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氯化钠干燥废气、硫酸钠干燥废气及杂盐干燥废气等。上述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喷淋式湿式除尘器处置,经21.5米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运营期无组织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调节池废气、污泥处置废气、盐酸储罐及硫酸储罐废气等。调节池、污泥池均位于封面车间内,同时池体密闭,并在厂区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盐酸及硫酸暂存于储罐内,加强装卸管理等,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废水主要为反渗透冲洗废水、污泥压滤水、设备清洗废水,上述废水返回调节池由本项目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饼、杂盐、废滤膜、废树脂、废RO膜及废润滑油。除污泥饼(化学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其余固体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污泥饼送园区渣场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杂盐厂内暂存于盐品中转间内,其余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依托280万焦化项目已建成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5、地下水及土壤:采取分区防渗,利用现有工程已有的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井/点及监测计划。

2

鄂托克旗东辰 (略) 240万吨/年选煤厂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额尔和图嘎查

鄂托克旗东辰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主厂房、精煤棚、原煤棚正在建设,2023年2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以鄂环鄂罚字〔2023〕6号文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项目总占地面积*m2,部分用地为 (略) (略) 石灰石矿项目中石灰石加工区域用地,将场地内原有一座辅材堆棚、一栋配电楼、一栋化验楼,改造为本项目的中煤棚、机修车间及材料库、生产化验楼,新建原煤棚、筛分车间、主厂房、浓缩车间、精煤棚、矸石仓等。本项目总投资为2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7万元。

1、废气:筛分车间全封闭,破碎、筛分设备安装集尘罩,收集的煤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原煤棚、精煤棚、中煤棚全封闭,原煤棚内设洒水喷淋装置定时洒水抑尘;输送栈桥全封闭,并在转载点设洒水喷淋装置;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的规定限值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是洗煤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主厂房内设直径12m深锥浓缩机3台,两用一备,并设有545立方米事故水池一座,确保洗煤废水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回用于洗煤工序;事故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洗煤工序;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由吸污车拉运至棋盘井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煤尘掺入产品煤中外售;煤矸石返回原煤矿回填采坑,待鄂托克旗东辰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进行综合利用;煤泥外售内蒙古宇扬世 (略) 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由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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