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施达矿业有限公司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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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施达矿业有限公司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略) 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三合一”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稿公示

《 (略) 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兴仁工业园重工区建设“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2.8877亩,建设生产规模6万吨/年品级97的萤石矿浮选生产线2条,总生产规模12万吨/年,项目的原矿处理能力为900t/d,年处理萤石原矿29.7万吨,年产生尾矿17.7万吨,年产萤石精矿12万吨。

项目于2022年6月1 (略) 发展和改革局取得备案文件,项目编码[2206-*-04-01-*]。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破碎筛分车间位于产厂区中部,采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两段破碎工艺,筛分采用双层振动筛。破碎筛分工段使用3台湿式除尘器处理,通过风机引至车间顶部高15m排气筒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原矿堆场为露天堆放,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定时洒水,从源头减少粉尘的产生。根据《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抑尘效率可达74%,本项目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浮选车间使用捕收剂为油酸,是一种不饱和的高级脂肪酸,分子式CH3(CH2)7CH=CH(CH2)7COOH,纯油酸为无色油状液体,有动物油或植物油气味,微溶于水,易溶于*醇、*醚、氯仿等有机溶剂。车间设置通风换气设施,浮选捕收剂随用随配,分段多次加药,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拟采用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处排放,油烟净化效率≥85%,则油烟排放浓度0.625mg/m3,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收集综合楼等处排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由项目区西侧道路污水管网向东排入项目东南约500m处的巴铃重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投运时若巴铃重工区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则企业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整个选矿过程产生废水的工艺有浮选后萤石精矿脱水回水、尾矿脱水回水,分别由精矿浓缩机溢流水沉淀池、尾矿过滤水沉淀池收集絮凝沉淀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池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磨矿工序。正常生产工况下选矿工艺属于亏水运行,每天需水量大于选厂总回用水量,所有回水都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洗选废水做到闭路循环不外排。地坪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磨矿工序,不外排。项目实验室主要用于原矿、精矿中CaF2、碳酸钙、二氧化硅等含量的化验,主要使用的药剂为盐酸、氢氧化钾、硼酸、冰醋酸、三*醇胺,产生少量化验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作选矿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场地外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排放进入下游小溪沟。场地初期雨水含较高浓度SS,直排入河道,会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在厂区南侧地势最低处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池,将场地雨季含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浮选磨矿工序,不外排。本系统收集全厂事故下产生的污染消防水及事故下工艺废水。经计算,V=600m3,因此设计600m3事故水池可满足本项目要求。应急事故池容量完全能够保证一般事故条件下项目生产废水以及消防废水能全部进入事故池不外排。

⑶固体废物的处置

本项目尾矿主要是选矿废渣,年产生量为17.8万吨,类比《务川自 (略) 务川县萤石尾矿检测报告》(中 (略) 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2020年8月14日)对务川自 (略) 务川县萤石尾矿的浸出分析,及2021年12月7日贵州海 (略) 出具的《务川自 (略) 自送固体废物(洗选尾矿)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MSHB-2021-[J993]),尾矿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均小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GB5085.3-2007)表1中浓度限值,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尾矿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综上分析,本项目尾矿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尾矿由汽车运输外售至建材厂综合利用。本项目污水处理池处理生产废水后底部含有沉砂,产生量约为100t/a,沉砂主要成分和尾矿基本一致,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砂定期清掏后,在尾矿干排车间过滤脱水后,与尾矿一同外售。本项目破碎工序粉尘采用湿式除尘器处理,循环水槽产生的沉砂,产生量约为270.27t/a,作原料使用回用于项目。项目拟在综合楼内设置若干垃圾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在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类比同类工程,产生量约为2.0t/a。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底部采用防渗设计,并设废机油收集桶,废机油经收集后,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⑷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和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从噪声传播途径上治理:对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设计时要注重各产生噪声设备的特点,充分利用厂房等围护结构隔声,同时对声压级较大的设备设隔声罩;对空气动力性噪声(如空压机、风机)安装消声器,各种产生振动的设备采用减振基础,以减少振动噪声传播。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陶云 联系电话:*

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大 (略)

地址: (略) 花溪区贵州大学新校区

联系人:王其 电话:* 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表及报批稿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PDF版报批稿,纸质稿存建设单位。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时间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2)反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3年6月15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doc

报批稿- (略) 2×6万吨萤石精粉厂.pdf


ntt
,贵州, (略) ,花溪区, (略) ,贵阳

(略) 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三合一”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稿公示

《 (略) 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兴仁工业园重工区建设“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2.8877亩,建设生产规模6万吨/年品级97的萤石矿浮选生产线2条,总生产规模12万吨/年,项目的原矿处理能力为900t/d,年处理萤石原矿29.7万吨,年产生尾矿17.7万吨,年产萤石精矿12万吨。

项目于2022年6月1 (略) 发展和改革局取得备案文件,项目编码[2206-*-04-01-*]。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破碎筛分车间位于产厂区中部,采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两段破碎工艺,筛分采用双层振动筛。破碎筛分工段使用3台湿式除尘器处理,通过风机引至车间顶部高15m排气筒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原矿堆场为露天堆放,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定时洒水,从源头减少粉尘的产生。根据《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抑尘效率可达74%,本项目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浮选车间使用捕收剂为油酸,是一种不饱和的高级脂肪酸,分子式CH3(CH2)7CH=CH(CH2)7COOH,纯油酸为无色油状液体,有动物油或植物油气味,微溶于水,易溶于*醇、*醚、氯仿等有机溶剂。车间设置通风换气设施,浮选捕收剂随用随配,分段多次加药,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拟采用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处排放,油烟净化效率≥85%,则油烟排放浓度0.625mg/m3,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收集综合楼等处排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由项目区西侧道路污水管网向东排入项目东南约500m处的巴铃重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投运时若巴铃重工区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则企业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整个选矿过程产生废水的工艺有浮选后萤石精矿脱水回水、尾矿脱水回水,分别由精矿浓缩机溢流水沉淀池、尾矿过滤水沉淀池收集絮凝沉淀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池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磨矿工序。正常生产工况下选矿工艺属于亏水运行,每天需水量大于选厂总回用水量,所有回水都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洗选废水做到闭路循环不外排。地坪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磨矿工序,不外排。项目实验室主要用于原矿、精矿中CaF2、碳酸钙、二氧化硅等含量的化验,主要使用的药剂为盐酸、氢氧化钾、硼酸、冰醋酸、三*醇胺,产生少量化验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作选矿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场地外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排放进入下游小溪沟。场地初期雨水含较高浓度SS,直排入河道,会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在厂区南侧地势最低处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池,将场地雨季含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浮选磨矿工序,不外排。本系统收集全厂事故下产生的污染消防水及事故下工艺废水。经计算,V=600m3,因此设计600m3事故水池可满足本项目要求。应急事故池容量完全能够保证一般事故条件下项目生产废水以及消防废水能全部进入事故池不外排。

⑶固体废物的处置

本项目尾矿主要是选矿废渣,年产生量为17.8万吨,类比《务川自 (略) 务川县萤石尾矿检测报告》(中 (略) 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2020年8月14日)对务川自 (略) 务川县萤石尾矿的浸出分析,及2021年12月7日贵州海 (略) 出具的《务川自 (略) 自送固体废物(洗选尾矿)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MSHB-2021-[J993]),尾矿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均小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GB5085.3-2007)表1中浓度限值,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尾矿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综上分析,本项目尾矿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尾矿由汽车运输外售至建材厂综合利用。本项目污水处理池处理生产废水后底部含有沉砂,产生量约为100t/a,沉砂主要成分和尾矿基本一致,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砂定期清掏后,在尾矿干排车间过滤脱水后,与尾矿一同外售。本项目破碎工序粉尘采用湿式除尘器处理,循环水槽产生的沉砂,产生量约为270.27t/a,作原料使用回用于项目。项目拟在综合楼内设置若干垃圾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在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类比同类工程,产生量约为2.0t/a。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底部采用防渗设计,并设废机油收集桶,废机油经收集后,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⑷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和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从噪声传播途径上治理:对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设计时要注重各产生噪声设备的特点,充分利用厂房等围护结构隔声,同时对声压级较大的设备设隔声罩;对空气动力性噪声(如空压机、风机)安装消声器,各种产生振动的设备采用减振基础,以减少振动噪声传播。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陶云 联系电话:*

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大 (略)

地址: (略) 花溪区贵州大学新校区

联系人:王其 电话:* 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表及报批稿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PDF版报批稿,纸质稿存建设单位。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时间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2)反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3年6月15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2×6万吨年萤石精粉厂项目.doc

报批稿- (略) 2×6万吨萤石精粉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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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略) ,花溪区, (略) ,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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