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地块小学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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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地块小学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环评公示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HD00-0403-0017地块小学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土壤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述

海淀区永丰HD00-0403-0017地块小学新建项目(简称“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12000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4’21.56”、北纬39°46′28.80″,地块内西侧原为农村用地自建厂房,东侧为人工水塘,南侧北侧为闲置用地(少量树木),2013年,拆除地块内的厂房,2016年,拆除地块内的人工水塘,至今该地块未进行开发利用,目前该地块建设临时板房,作为周边施工人员居住,本项目地块为0017地块,规划为基础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后编制的土壤环境调查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专家评审通过报送区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本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与附近居民进行访谈,了解周边企业经营情况,经初步了解后编制本项目的土壤检测方案,委托有CMA资质认证的样品分析单位进行场地环境土壤样品的采样工作,检测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技术单位对检测数据进行认真地比对分析,结合该场地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按照相关技术到则与规范,编制完成了本调查报告。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本地块内主体建筑均已拆除,且至历史可追溯年代(2016年),本地块主要作为人工水塘使用。

三、场地未来发展

本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用地。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656-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技术单位、检测单位对本次调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

五、调查结果

(1)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12000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4’21.56”、北纬39°46′28.80″,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2016年以来主要是空地。2012年12月前,地块西侧建有1个厂房作为人工水塘办公室,东侧为建有人工水塘。2013年,拆除地块内的1个厂房,2016年,拆除地块内的人工水塘。地块土地使用权现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用地性质调整为基础教育用地。

(2)本次调查结果与分析表明周边相邻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永丰小学地块内曾经进行人工水塘养殖活动,结合同类生产项目环境污染情况分析,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

(3)鉴于本地块未来拟建设为基础教育用地(永丰小学)且该地块未开展过土壤环境本底调查工作,因此在该地块共布设2个土壤采样点,共取不同深度2个土壤样,作为该地块本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

(4)根据检测及统计分析结果,地块中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pH、VOCs和SVOCs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较好。


建设单位: (略)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建设地点: (略) / (略) /海淀区

备注:

, (略) ,海淀区
环评公示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HD00-0403-0017地块小学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土壤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述

海淀区永丰HD00-0403-0017地块小学新建项目(简称“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12000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4’21.56”、北纬39°46′28.80″,地块内西侧原为农村用地自建厂房,东侧为人工水塘,南侧北侧为闲置用地(少量树木),2013年,拆除地块内的厂房,2016年,拆除地块内的人工水塘,至今该地块未进行开发利用,目前该地块建设临时板房,作为周边施工人员居住,本项目地块为0017地块,规划为基础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后编制的土壤环境调查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专家评审通过报送区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本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与附近居民进行访谈,了解周边企业经营情况,经初步了解后编制本项目的土壤检测方案,委托有CMA资质认证的样品分析单位进行场地环境土壤样品的采样工作,检测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技术单位对检测数据进行认真地比对分析,结合该场地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按照相关技术到则与规范,编制完成了本调查报告。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本地块内主体建筑均已拆除,且至历史可追溯年代(2016年),本地块主要作为人工水塘使用。

三、场地未来发展

本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用地。

四、开展场地调查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656-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技术单位、检测单位对本次调查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

五、调查结果

(1)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12000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4’21.56”、北纬39°46′28.80″,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2016年以来主要是空地。2012年12月前,地块西侧建有1个厂房作为人工水塘办公室,东侧为建有人工水塘。2013年,拆除地块内的1个厂房,2016年,拆除地块内的人工水塘。地块土地使用权现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用地性质调整为基础教育用地。

(2)本次调查结果与分析表明周边相邻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永丰小学地块内曾经进行人工水塘养殖活动,结合同类生产项目环境污染情况分析,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

(3)鉴于本地块未来拟建设为基础教育用地(永丰小学)且该地块未开展过土壤环境本底调查工作,因此在该地块共布设2个土壤采样点,共取不同深度2个土壤样,作为该地块本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

(4)根据检测及统计分析结果,地块中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pH、VOCs和SVOCs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较好。


建设单位: (略)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建设地点: (略) / (略) /海淀区

备注: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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