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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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用地的批复

巩政土用〔2023〕1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道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巩自然资文〔2023〕1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将项目用地涉及北山口镇、芝田镇、回郭镇沿线各相关村、组,用地规模119.*公顷(约合1790.0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G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

用地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见宗地图)。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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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政土用〔2023〕1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道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巩自然资文〔2023〕1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将项目用地涉及北山口镇、芝田镇、回郭镇沿线各相关村、组,用地规模119.*公顷(约合1790.0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G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

用地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见宗地图)。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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