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略) 年加工4000套电动代步车、网络机柜配件项目 | (略) 横店镇江滨西路185号 | (略) (略) | 总占地面积15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4000套电动代步车、网络机柜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 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塑粉回收装置+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略) 年加工500吨钕铁硼磁钢项目 | (略) (略) 横店镇电子工业园区园五路29-1号 | (略) | 总占地面积1248m2,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500吨钕铁硼磁钢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胶水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切片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套孔油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切割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1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C幢3楼投资项目审批后台服务区(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略) 年加工4000套电动代步车、网络机柜配件项目 | (略) 横店镇江滨西路185号 | (略) (略) | 总占地面积15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4000套电动代步车、网络机柜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 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塑粉回收装置+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略) 年加工500吨钕铁硼磁钢项目 | (略) (略) 横店镇电子工业园区园五路29-1号 | (略) | 总占地面积1248m2,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500吨钕铁硼磁钢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胶水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切片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套孔油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切割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1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C幢3楼投资项目审批后台服务区(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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