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利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饶利泰广汽丰田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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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利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饶利泰广汽丰田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2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信州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上饶利泰广汽丰田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8号赣东北汽车园4S店用地8号23号楼

建设单位

(略) 利泰 (略)

环评机构

(略) 春色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8号赣东北汽车园4S店用地8号23号楼,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7°57" 4.*″,N28°24" 28.*"。总建筑面积5021m2,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调漆、喷漆、烤漆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1#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1、表2中的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焊接烟尘进行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通过自然沉降后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漆雾粒子在喷漆工序产生,经过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漆雾粒子、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喷漆烤漆车间须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批准新建居民住宅、 (略) 或其他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2、项目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的间接排放标准,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信江。

3、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废旧零部件、废焊渣、废砂纸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旧蓄电池、废机油滤芯、废机油、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隔油沉淀池污泥、废遮蔽纸等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2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信州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上饶利泰广汽丰田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8号赣东北汽车园4S店用地8号23号楼

建设单位

(略) 利泰 (略)

环评机构

(略) 春色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信州区上饶大道18号赣东北汽车园4S店用地8号23号楼,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7°57" 4.*″,N28°24" 28.*"。总建筑面积5021m2,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调漆、喷漆、烤漆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1#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1、表2中的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焊接烟尘进行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通过自然沉降后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漆雾粒子在喷漆工序产生,经过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漆雾粒子、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喷漆烤漆车间须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批准新建居民住宅、 (略) 或其他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2、项目洗车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的间接排放标准,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信江。

3、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废旧零部件、废焊渣、废砂纸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旧蓄电池、废机油滤芯、废机油、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隔油沉淀池污泥、废遮蔽纸等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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