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6月15日拟作出辽宁清澄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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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6月15日拟作出辽宁清澄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清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法库县慈恩寺乡慈恩寺村

辽宁清 (略)

致诚华远(辽宁)建设 (略)

项 (略) (略) 法库县慈恩寺乡慈恩寺村, (略) 旭日建筑材料厂部分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锅炉房、1台2.5吨/小时生物质燃料锅炉、办公室及配套设施,以含水率低于50%的牛粪为原料,通过烘干、压块工序,年产2万吨牛粪压块生物质燃料,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同意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运输车辆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扬尘要求,合理布置施工路线;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防尘网覆盖,禁止露天堆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库贮存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投料、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恶臭污染物、压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原料仓库全封闭,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投料、烘干、压块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 脱硝技术(尿素为还原剂)处理,后与投料、烘干、压块工序收集的废气共同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原料仓库收集的废气一同经生物除臭塔处理,最终通过1 根 30m 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投料、烘干、压块工序、原料贮

存及生物质锅炉颗粒物从严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标准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物除臭装置用水不排放,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房边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建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运营期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灰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灰渣袋装收集后暂存锅炉房内,定期外售,根据“报告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报告表”,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87号)。

5.地下水

项目将原料仓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在基础上铺设 2mm 的 HDPE 膜+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 1.0×10 -10cm/s;将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清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法库县慈恩寺乡慈恩寺村

辽宁清 (略)

致诚华远(辽宁)建设 (略)

项 (略) (略) 法库县慈恩寺乡慈恩寺村, (略) 旭日建筑材料厂部分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锅炉房、1台2.5吨/小时生物质燃料锅炉、办公室及配套设施,以含水率低于50%的牛粪为原料,通过烘干、压块工序,年产2万吨牛粪压块生物质燃料,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同意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运输车辆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扬尘要求,合理布置施工路线;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防尘网覆盖,禁止露天堆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库贮存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投料、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恶臭污染物、压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原料仓库全封闭,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投料、烘干、压块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 脱硝技术(尿素为还原剂)处理,后与投料、烘干、压块工序收集的废气共同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原料仓库收集的废气一同经生物除臭塔处理,最终通过1 根 30m 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投料、烘干、压块工序、原料贮

存及生物质锅炉颗粒物从严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标准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物除臭装置用水不排放,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房边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建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运营期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灰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灰渣袋装收集后暂存锅炉房内,定期外售,根据“报告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报告表”,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87号)。

5.地下水

项目将原料仓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在基础上铺设 2mm 的 HDPE 膜+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 1.0×10 -10cm/s;将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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