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远大碳素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通辽市远大碳素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通辽市远大碳素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2023-06-15
公开时限:
主 题 词:
主题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要求, (略) 姝健 (略) 加氢化工产品生产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与,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与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面积为37598m2,主要建设4800m2原料破碎烘干车间1座、5040m2制粉整形车间1座、2880m2VC混车间1座、8160m2二次造粒车间1座、2880m2打散融合车间1座、3969m2预碳化包覆车间1座、3213m2混料筛分包装车间1座、5040m2成品库1座、840m2气体房1座、720m2办公用房1座、400m2变电所1座、280m2废水处理区1座及216m2环保设施处理区1座,同时配套建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与承接产业工业园区
邮编:*
联系人:宋爽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三、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⑴烘干废气
原料破碎烘干车间烘干区设置1台燃气式回转窑,破碎后的碳负极材料经密闭螺旋输送机送至回转窑,回转窑热源为天然气。烘干废气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碳负极材料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另一部分为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⑵混料粉尘
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16)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⑶包覆废气
覆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7套反应釜尾气冷凝吸收罐收集预处理后,统一管道汇总排入1套“电捕焦油器 活性碳箱”废气处理设施(TA017)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⑷石墨化废气
项目共建设3条石墨化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置15台艾奇逊石墨化窑炉,共计45台艾奇逊石墨化窑炉;3条石墨化生产线产生的石墨化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TA018),即石墨化废气经1套“湿式电除尘器 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⑸筛分粉尘
打撒筛分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汇总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1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⑹碳化废气
项目共建设2条碳化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置1台燃气辊道窑,共计2台燃气辊道窑;2条碳化生产线产生的碳化化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TA020),即碳化化废气经1套“湿式电除尘器 电捕焦油器 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6)排放。
颗粒物和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和表4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7)包装粉尘
项目14台包装机在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汇总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TA02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共用)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污染减缓措施
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全部用于废水处理设施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补水及车间地面洒水降尘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磁性废料、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石墨箱板、废石墨坩埚外售。
项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焦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活性炭更换频率为6个月/次,更换换由资质单位直接带走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指定或专业单位外运综合利用,日产日清,在餐厅设暂存桶。
4.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设备有锤破机、机械磨、辊压磨、粉碎机、整形机、燃气式回转窑、石墨化炉、辊道窑、反应釜、卧式混合机、混料机、包装机、打散机、融合机、除磁机、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真空泵和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设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可达到降噪目的。工程设计锤破机、机械磨、辊压磨、粉碎机、整形机等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并进行合理布置;除尘器风机过滤吸气口处安装消音器,并配置在单独的机房内,机器间内墙贴吸音材料,以降低设备噪声;空压机设计独立机房,并加装减振基础,排气口加装消声器;为防止振动产生噪音,泵类等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单独基础等措施。
为减小各车间噪声对外界的影响,车间远离厂界,最大限度减轻噪声向外辐射的源强度。同时在 (略) 墙沿线种植乔、灌木、草坪结合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评价结论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可行、符合园区规划;在采取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项目的实施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公众参与调查显示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未出现反对意见。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链接:http://**
提取码:xsgy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附件2):
链接:http://**
提取码:j3wi
3、公示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略) (略)
2023年6月12日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通辽市远大碳素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2023-06-15
公开时限:
主 题 词:
主题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要求, (略) 姝健 (略) 加氢化工产品生产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与,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与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面积为37598m2,主要建设4800m2原料破碎烘干车间1座、5040m2制粉整形车间1座、2880m2VC混车间1座、8160m2二次造粒车间1座、2880m2打散融合车间1座、3969m2预碳化包覆车间1座、3213m2混料筛分包装车间1座、5040m2成品库1座、840m2气体房1座、720m2办公用房1座、400m2变电所1座、280m2废水处理区1座及216m2环保设施处理区1座,同时配套建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左翼后旗自主创新与承接产业工业园区
邮编:*
联系人:宋爽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三、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⑴烘干废气
原料破碎烘干车间烘干区设置1台燃气式回转窑,破碎后的碳负极材料经密闭螺旋输送机送至回转窑,回转窑热源为天然气。烘干废气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碳负极材料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另一部分为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⑵混料粉尘
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16)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⑶包覆废气
覆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7套反应釜尾气冷凝吸收罐收集预处理后,统一管道汇总排入1套“电捕焦油器 活性碳箱”废气处理设施(TA017)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⑷石墨化废气
项目共建设3条石墨化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置15台艾奇逊石墨化窑炉,共计45台艾奇逊石墨化窑炉;3条石墨化生产线产生的石墨化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TA018),即石墨化废气经1套“湿式电除尘器 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⑸筛分粉尘
打撒筛分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汇总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1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⑹碳化废气
项目共建设2条碳化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置1台燃气辊道窑,共计2台燃气辊道窑;2条碳化生产线产生的碳化化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TA020),即碳化化废气经1套“湿式电除尘器 电捕焦油器 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6)排放。
颗粒物和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和表4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7)包装粉尘
项目14台包装机在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汇总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TA02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共用)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污染减缓措施
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全部用于废水处理设施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补水及车间地面洒水降尘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磁性废料、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石墨箱板、废石墨坩埚外售。
项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焦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活性炭更换频率为6个月/次,更换换由资质单位直接带走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指定或专业单位外运综合利用,日产日清,在餐厅设暂存桶。
4.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设备有锤破机、机械磨、辊压磨、粉碎机、整形机、燃气式回转窑、石墨化炉、辊道窑、反应釜、卧式混合机、混料机、包装机、打散机、融合机、除磁机、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真空泵和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设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可达到降噪目的。工程设计锤破机、机械磨、辊压磨、粉碎机、整形机等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并进行合理布置;除尘器风机过滤吸气口处安装消音器,并配置在单独的机房内,机器间内墙贴吸音材料,以降低设备噪声;空压机设计独立机房,并加装减振基础,排气口加装消声器;为防止振动产生噪音,泵类等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单独基础等措施。
为减小各车间噪声对外界的影响,车间远离厂界,最大限度减轻噪声向外辐射的源强度。同时在 (略) 墙沿线种植乔、灌木、草坪结合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评价结论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可行、符合园区规划;在采取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项目的实施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公众参与调查显示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未出现反对意见。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链接:http://**
提取码:xsgy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附件2):
链接:http://**
提取码:j3wi
3、公示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略) (略)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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