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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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行审函〔2023〕239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申请对<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函》(琼中自然资函〔2023〕412号)、《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海南华诚 (略) 出具的《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区范围总面积15991.32公顷,功能区分为3个修复单元,其中中部昌化江(红毛镇段)及其岸线修复单元安排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河道及岸线生态治理工程等2类工程,包含红毛镇草南村等4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昌化江(红毛镇中段)河流及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北部冲向岭自然保护地修复单元和南部党巴岭水源地修复单元均以自然恢复。

(一)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本项目平整地块及土壤改良(保水保肥)面积为242.02亩(新增耕地面积15.7773公顷,新增旱改水面积0.3573公顷),共划分为4个区域、24块地块;

2.灌溉与排水工程:本项目修建4座抽水泵站(含前池、泵房、灌溉首部设备、低压输电线路0.596km),灌溉管道41条,引水管道2条,抽水管道4条,长5965.4m,管材配件1项;排水沟22条,长4643m。

3.田间道路工程:拟建二级田间道路9条,长2660m。

4.田间附属建筑物工程:拟建人行桥板39座、穿路涵8座、下田坡道92座、田间排水口175座、交通标志牌20个、交叉路口547.95㎡、道口标注20个、回车台4座、排水管21m、管道放水口167座,工程标志牌1座(内含标志块201个)。

5.其他工程:拟建盖板沟70m、预埋排水管130m、修建穿路涵1座,修复现有涵洞1座。

(二)河道及岸线生态治理工程

1.河道清淤工程:拟对2段河道淤积较严重现象,拟开展疏浚清淤。清淤总长度为1232m。

2.河道岸线护岸工程:拟对2段河道岸线进行防护,其中一段河道右岸采用生态石笼护岸,长518m,一段河道左岸采用浆砌石护岸,长266m;拟建生态步道长440m、下河阶梯1座;规划河岸缓冲林地1块,面积1.2328公顷。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2190.3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606.64万元,设备购置费2.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1.44万元,不可预见费62.10万元,水稻种植(含种子,播种,肥料及管护)58.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行审函〔2023〕239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申请对<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函》(琼中自然资函〔2023〕412号)、《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海南华诚 (略) 出具的《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昌化江流域(红毛镇段)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区范围总面积15991.32公顷,功能区分为3个修复单元,其中中部昌化江(红毛镇段)及其岸线修复单元安排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河道及岸线生态治理工程等2类工程,包含红毛镇草南村等4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昌化江(红毛镇中段)河流及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北部冲向岭自然保护地修复单元和南部党巴岭水源地修复单元均以自然恢复。

(一)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本项目平整地块及土壤改良(保水保肥)面积为242.02亩(新增耕地面积15.7773公顷,新增旱改水面积0.3573公顷),共划分为4个区域、24块地块;

2.灌溉与排水工程:本项目修建4座抽水泵站(含前池、泵房、灌溉首部设备、低压输电线路0.596km),灌溉管道41条,引水管道2条,抽水管道4条,长5965.4m,管材配件1项;排水沟22条,长4643m。

3.田间道路工程:拟建二级田间道路9条,长2660m。

4.田间附属建筑物工程:拟建人行桥板39座、穿路涵8座、下田坡道92座、田间排水口175座、交通标志牌20个、交叉路口547.95㎡、道口标注20个、回车台4座、排水管21m、管道放水口167座,工程标志牌1座(内含标志块201个)。

5.其他工程:拟建盖板沟70m、预埋排水管130m、修建穿路涵1座,修复现有涵洞1座。

(二)河道及岸线生态治理工程

1.河道清淤工程:拟对2段河道淤积较严重现象,拟开展疏浚清淤。清淤总长度为1232m。

2.河道岸线护岸工程:拟对2段河道岸线进行防护,其中一段河道右岸采用生态石笼护岸,长518m,一段河道左岸采用浆砌石护岸,长266m;拟建生态步道长440m、下河阶梯1座;规划河岸缓冲林地1块,面积1.2328公顷。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2190.3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606.64万元,设备购置费2.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1.44万元,不可预见费62.10万元,水稻种植(含种子,播种,肥料及管护)58.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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