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
2023年6月1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简要分析材料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略) 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 |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工业集中区。 |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庆阳洁达 (略) | (略) 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500m3,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入河排污口属新建工程,排污口位于马莲河岸边,地理位置为(107°56′38.129″, 35°47′42.432″)。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马莲河,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污口高程约为1101m。 | 一、同意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马莲河岸边,地理坐标东经107°56′38.129″,北纬 35°47′42.432″,排污口类型为新建,排污口性质为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 二、同意入河排污口设计的排污能力。日处理规模为500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0mg/L以下,氨氮控制在5mg/L以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 (COD) 4.56t/a、氨氮(NH 3-N)0.456t/a、总磷(TP)0.0456t/a、BOD50.0912t/a。 三、拟设排污口处于马莲河,所在的一级水功能区为马莲河环县、庆城、合水、宁县开发利用区,所处二级水功能区为马莲河环县、庆城、合水、宁县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经论证,拟设的排污口在正常工况下,对马莲河水质有一定影响,但总体上不改变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水质基本符合水功能区管理目标的要求。 四、排污口设置不得影响行洪安全,不得影响下游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 五、按照《分析材料》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污水入河排放管理,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杜绝超标排放。 六、制定并严格落实突发事故排放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按照《分析材料》提出的要求,保护和修复县川河水生态。 八、项目竣工后,须在排污口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行期间应服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及上下游相邻水功能区的管理,接受并配合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 |
公示期限: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水环境管理股 *(电话) *(传真)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简要分析材料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略) 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 |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工业集中区。 |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庆阳洁达 (略) | (略) 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500m3,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入河排污口属新建工程,排污口位于马莲河岸边,地理位置为(107°56′38.129″, 35°47′42.432″)。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马莲河,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污口高程约为1101m。 | 一、同意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马莲河岸边,地理坐标东经107°56′38.129″,北纬 35°47′42.432″,排污口类型为新建,排污口性质为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 二、同意入河排污口设计的排污能力。日处理规模为500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0mg/L以下,氨氮控制在5mg/L以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 (COD) 4.56t/a、氨氮(NH 3-N)0.456t/a、总磷(TP)0.0456t/a、BOD50.0912t/a。 三、拟设排污口处于马莲河,所在的一级水功能区为马莲河环县、庆城、合水、宁县开发利用区,所处二级水功能区为马莲河环县、庆城、合水、宁县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经论证,拟设的排污口在正常工况下,对马莲河水质有一定影响,但总体上不改变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水质基本符合水功能区管理目标的要求。 四、排污口设置不得影响行洪安全,不得影响下游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 五、按照《分析材料》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污水入河排放管理,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杜绝超标排放。 六、制定并严格落实突发事故排放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按照《分析材料》提出的要求,保护和修复县川河水生态。 八、项目竣工后,须在排污口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行期间应服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及上下游相邻水功能区的管理,接受并配合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 |
公示期限: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水环境管理股 *(电话)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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