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逸轩阳脱硫炉渣、炉灰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逸轩阳脱硫炉渣、炉灰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逸轩阳脱硫炉渣、炉灰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 (略) 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唐村黄张路北0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宇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 | |
项目概况: | 青 (略) 拟投资300 (略) 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唐村黄张路北013号,建设“青岛逸轩阳脱硫炉渣、炉灰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应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辆清洗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炉渣卸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炉灰筒仓废气经自带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雷蒙磨余风管废气经自带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成品筒仓粉尘通过自带的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置水喷淋除尘设备,定期喷淋降尘,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车辆进出进行清洗,道路硬化,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废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3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的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地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的10m2一般工业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逸轩阳脱硫炉渣、炉灰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 (略) 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唐村黄张路北0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宇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 | |
项目概况: | 青 (略) 拟投资300 (略) 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石梁唐村黄张路北013号,建设“青岛逸轩阳脱硫炉渣、炉灰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应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辆清洗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炉渣卸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炉灰筒仓废气经自带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雷蒙磨余风管废气经自带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成品筒仓粉尘通过自带的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内设置水喷淋除尘设备,定期喷淋降尘,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车辆进出进行清洗,道路硬化,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废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3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的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地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的10m2一般工业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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