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一期扩改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一期扩改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一期(扩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中德生态园山宋路西侧、园区四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博华创(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山宋路西侧、园区四号路南侧,租赁芯恩(青岛) (略) 厂区东侧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858m2,新增建筑面积3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二氧化碳、氢气、氧气、提纯压缩空气生产设施及二氧化碳、氧气输送管道,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压缩空气系统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二氧化碳系统贮槽1台、二氧化碳气化器2台、二氧化碳电加热器2台、二氧化碳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氢气系统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氧气系统液氧储槽2台、液氧气化器(超高纯)2台、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氮压机1台、液氧提纯冷箱1台等。项目建成后可增加供应能力提纯压缩空气6600Nm3/h,氧气168Nm3/h,二氧化碳60Nm3/h,氢气156Nm3/h。 项目总投资6100.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的固废、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4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过滤器废滤芯、纯化系统废吸附材料等一般固废由设备制造商更换时回收,不暂存。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一期(扩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中德生态园山宋路西侧、园区四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博华创(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山宋路西侧、园区四号路南侧,租赁芯恩(青岛) (略) 厂区东侧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858m2,新增建筑面积3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二氧化碳、氢气、氧气、提纯压缩空气生产设施及二氧化碳、氧气输送管道,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压缩空气系统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二氧化碳系统贮槽1台、二氧化碳气化器2台、二氧化碳电加热器2台、二氧化碳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氢气系统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氧气系统液氧储槽2台、液氧气化器(超高纯)2台、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2台、氮压机1台、液氧提纯冷箱1台等。项目建成后可增加供应能力提纯压缩空气6600Nm3/h,氧气168Nm3/h,二氧化碳60Nm3/h,氢气156Nm3/h。 项目总投资6100.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的固废、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4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过滤器废滤芯、纯化系统废吸附材料等一般固废由设备制造商更换时回收,不暂存。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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