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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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配套上汽乘用车SH43H1&SH61H1(HT2X)EREV变速器总成技改项目

(略) 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永达街969号

山东上 (略)

(略)

总投资67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加工SH43H1&SH61H1(HT2X)EREV 变速器12万台。

1、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标准要求。

2、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桶、废密封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配套上汽乘用车SH43H1&SH61H1(HT2X)EREV变速器总成技改项目

(略) 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永达街969号

山东上 (略)

(略)

总投资67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加工SH43H1&SH61H1(HT2X)EREV 变速器12万台。

1、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标准要求。

2、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桶、废密封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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