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5日关于拟作出中新房辽宁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废铅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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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5日关于拟作出中新房辽宁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废铅蓄电池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新房(辽宁) (略) 沈阳分公司废铅蓄电池仓储项目

经开区

中新房(辽宁) (略) 沈阳分公司

辽宁北环 (略)

规划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6*2号,项目东侧为沈阳众欣物流仓库,南侧为机械零部件仓库,西侧为沈阳宇航物流专线,北侧为五号路。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756平方米,其中暂存库面积为580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为76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废铅蓄电池暂存库及办公区,设置完整电池暂存区、破损电池贮存间、装卸区、原材料区等,同时暂存库地面铺设防渗、防腐蚀的环氧地坪,设置截流槽、导流沟及应急池。项目仅对废铅蓄电池进行分拣、包装、贮存、运输至下游处置单位,不涉及废铅蓄电池的拆解利用工序,贮存时间不超过180天,预计年周转能力为1.8万吨。

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21万元。

项目供电、 (略) 政设施,供水外购,供暖采用电采暖。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损电池贮存产生的废气。

每批废铅蓄电池入库分拣时,如产生破损电池,均立即放入备用的加盖密闭的PE桶内,随后存放于密闭破损电池储存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值、动植物油等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叉车、循环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废防护用具及生活垃圾等。

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废防护用具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破损电池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定期运至下游处置单位处置,其余均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暂存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设置防渗(20厘米厚的抗渗混凝土),并刷涂2毫米厚的防腐蚀环氧地坪,设置截流槽、导流沟及应急池(容积为30立方米),将化粪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新房(辽宁) (略) 沈阳分公司废铅蓄电池仓储项目

经开区

中新房(辽宁) (略) 沈阳分公司

辽宁北环 (略)

规划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6*2号,项目东侧为沈阳众欣物流仓库,南侧为机械零部件仓库,西侧为沈阳宇航物流专线,北侧为五号路。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756平方米,其中暂存库面积为580平方米,最大贮存能力为76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废铅蓄电池暂存库及办公区,设置完整电池暂存区、破损电池贮存间、装卸区、原材料区等,同时暂存库地面铺设防渗、防腐蚀的环氧地坪,设置截流槽、导流沟及应急池。项目仅对废铅蓄电池进行分拣、包装、贮存、运输至下游处置单位,不涉及废铅蓄电池的拆解利用工序,贮存时间不超过180天,预计年周转能力为1.8万吨。

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21万元。

项目供电、 (略) 政设施,供水外购,供暖采用电采暖。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损电池贮存产生的废气。

每批废铅蓄电池入库分拣时,如产生破损电池,均立即放入备用的加盖密闭的PE桶内,随后存放于密闭破损电池储存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值、动植物油等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叉车、循环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废防护用具及生活垃圾等。

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废防护用具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破损电池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定期运至下游处置单位处置,其余均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暂存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设置防渗(20厘米厚的抗渗混凝土),并刷涂2毫米厚的防腐蚀环氧地坪,设置截流槽、导流沟及应急池(容积为30立方米),将化粪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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