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3年6月14日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3年6月14日
日期2023-06-14 18:5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化工集区北片区热源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7-*(传真)
邮 *@*63.com
通 (略) 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邮 编*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其他情况说明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化工集区北片区热源项目(三期) | 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 | 惠记地(玉门) (略) | 甘肃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预留空地进行扩建,新建锅炉房1座,内设7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同时设置0.5km蒸汽管网。项目投资8189.42万元,其环保投资为680万元,占总投资8.30%。 | (1)废气。锅炉烟气采取“石灰石粉炉内脱硫+SNCR脱硝+循环流化床增湿活化脱硫+卧式电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的烟囱(DA004号)排放(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燃煤破碎筛分废气经破碎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炉前煤斗下料废气经炉前煤斗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依托一期封闭式煤库储存,并安装喷淋装置抑尘;炉渣、飞灰分别暂存在封闭式渣仓、灰仓;燃煤输送廊道全封闭;石灰石粉仓、灰仓、渣仓产生的粉尘均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全部返回除灰渣系统和上煤系统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5m3)处理后与软化水装置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锅炉飞灰和炉渣属于一般固废,分别暂存于灰仓和渣仓后外售综合利用;原煤破碎和炉前煤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硫化床锅炉燃料;石灰石粉仓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落回料仓;脱硫粉煤灰进入灰循环系统,返回吸收塔循环使用,不外排;电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灰仓,全部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树脂以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分别分区暂存在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100m2)后,外售综合利用;检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4)噪声。产噪设备采用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5)环境风险。分区防渗;设置初期雨水池150m3。 | / | 本项目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通过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或单位反馈意见。 |
日期2023-06-14 18:5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化工集区北片区热源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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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其他情况说明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化工集区北片区热源项目(三期) | 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 | 惠记地(玉门) (略) | 甘肃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预留空地进行扩建,新建锅炉房1座,内设7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同时设置0.5km蒸汽管网。项目投资8189.42万元,其环保投资为680万元,占总投资8.30%。 | (1)废气。锅炉烟气采取“石灰石粉炉内脱硫+SNCR脱硝+循环流化床增湿活化脱硫+卧式电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的烟囱(DA004号)排放(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燃煤破碎筛分废气经破碎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炉前煤斗下料废气经炉前煤斗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依托一期封闭式煤库储存,并安装喷淋装置抑尘;炉渣、飞灰分别暂存在封闭式渣仓、灰仓;燃煤输送廊道全封闭;石灰石粉仓、灰仓、渣仓产生的粉尘均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全部返回除灰渣系统和上煤系统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5m3)处理后与软化水装置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锅炉飞灰和炉渣属于一般固废,分别暂存于灰仓和渣仓后外售综合利用;原煤破碎和炉前煤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硫化床锅炉燃料;石灰石粉仓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落回料仓;脱硫粉煤灰进入灰循环系统,返回吸收塔循环使用,不外排;电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灰仓,全部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树脂以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分别分区暂存在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100m2)后,外售综合利用;检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4)噪声。产噪设备采用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5)环境风险。分区防渗;设置初期雨水池150m3。 | / | 本项目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通过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或单位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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