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安市抗旱应急工程引调提水工程樟树岭水库与碧山水库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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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市抗旱应急工程引调提水工程樟树岭水库与碧山水库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高水水保审字[2023]?14号

(略) 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部: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 (略) 抗旱应急工程引调提水工程 樟树岭水库与碧山水库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略) 抗旱应急工程引调提水工程起点为樟树岭水库坝下涵管出口(东经 115°12′19.91″,北纬28°36′8.85″),高程约87m,终点至碧山水库库尾(东经115°19′17.19″,北纬 28°32′5.48″),高程约 58m,全长 18.956km,输水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或焊接钢管。樟树岭水库坝下涵管出口至*桥镇学山村段采用 DN800 输水管道,*桥镇学山村至碧山水库库 尾段采用 DN700 输水管道。:项目总占地面积 8.36h㎡,其中永久占地 0.10h㎡,临时占地 8.26h㎡。工程于 2022 年 9 月开工建设,计划于 2023 年 4 月完工,总工期 8 个月。本工程总投资约为 5673.78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 128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 30.78 万 m3,其中挖方总量 15.49 万 m3(含剥离表土1.89 万 m3),填方总量 15.49 万 m3(含回填表土 1.89 万 m3)。

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无需借方,也不产生弃方。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其内容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可研设计阶段的深度,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降雨量多集中在 4-6 月,而 3-4 月多阴雨,5-7 月多暴雨,多年平均降雨量 1622.7mm,最高为 800mm,年平均蒸发量 956mm,潮湿指数 17-22,属湿度过剩带。多年平均气温为 17.5℃,七、八月最热,月平均气温 25.2℃~

29.6℃,极端最高气温为 40.4℃;一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 3℃~5.4℃,极端最低气温-15.8℃。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1809h。年平均相对湿度 76%,年平均气压 990hPa。多年平均无霜期 264 天, 初霜期为 11 月下旬中后期,终霜期为 2 月下旬初。据近五年气象资料,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EN),年平均风速为 2.0m/s,无冻土。项目区地处赣中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强度以微 度侵蚀为主,部分区域为轻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 ·a。结合项目原始地形图及现场勘 察进行的水土流失图斑调查分析显示,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面0.62h㎡,占项目用地总面积(8.36h㎡)的 2.98%,项目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为 32.60t,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 390t/k㎡ ·a。

根据《 (略) 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项目所在 (略)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但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用地范围套用生态红线图,项目占地红线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四、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8.36h㎡,通过对水土流失预测,本工程共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455.94t,新增水土流失量 399.61t。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达到防治目标,经计算,至设计水平年(2023年),各项指标目标值为: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 97%,表土保护率 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六、同意本方案划分水土流失防护区和防治责任范围:根据不同区域的水土流失特点将项目建设区将本工程划分为 4 个一级防治分区,即配套服务用房防治区、管道作业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施工临时用地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为8.36h㎡。

七、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八、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应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时段从工程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共计16个月。本项目共布设6个工程措施监测点、4个植物措施监测点、4个土壤流失量监测点。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334.8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56.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4.09万元,植物措施费71.55万元,临时措施费123.68万元,独立费用 50.2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5.68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 21.42万元),基本预备费18.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6.69万元。

十、请加强对本方案的实施。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监理工作,并加强临时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十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略) 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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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水保审字[2023]?14号

(略) 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建设项目部: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 (略) 抗旱应急工程引调提水工程 樟树岭水库与碧山水库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略) 抗旱应急工程引调提水工程起点为樟树岭水库坝下涵管出口(东经 115°12′19.91″,北纬28°36′8.85″),高程约87m,终点至碧山水库库尾(东经115°19′17.19″,北纬 28°32′5.48″),高程约 58m,全长 18.956km,输水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或焊接钢管。樟树岭水库坝下涵管出口至*桥镇学山村段采用 DN800 输水管道,*桥镇学山村至碧山水库库 尾段采用 DN700 输水管道。:项目总占地面积 8.36h㎡,其中永久占地 0.10h㎡,临时占地 8.26h㎡。工程于 2022 年 9 月开工建设,计划于 2023 年 4 月完工,总工期 8 个月。本工程总投资约为 5673.78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 128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 30.78 万 m3,其中挖方总量 15.49 万 m3(含剥离表土1.89 万 m3),填方总量 15.49 万 m3(含回填表土 1.89 万 m3)。

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无需借方,也不产生弃方。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其内容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可研设计阶段的深度,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降雨量多集中在 4-6 月,而 3-4 月多阴雨,5-7 月多暴雨,多年平均降雨量 1622.7mm,最高为 800mm,年平均蒸发量 956mm,潮湿指数 17-22,属湿度过剩带。多年平均气温为 17.5℃,七、八月最热,月平均气温 25.2℃~

29.6℃,极端最高气温为 40.4℃;一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 3℃~5.4℃,极端最低气温-15.8℃。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1809h。年平均相对湿度 76%,年平均气压 990hPa。多年平均无霜期 264 天, 初霜期为 11 月下旬中后期,终霜期为 2 月下旬初。据近五年气象资料,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EN),年平均风速为 2.0m/s,无冻土。项目区地处赣中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强度以微 度侵蚀为主,部分区域为轻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 ·a。结合项目原始地形图及现场勘 察进行的水土流失图斑调查分析显示,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面0.62h㎡,占项目用地总面积(8.36h㎡)的 2.98%,项目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为 32.60t,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 390t/k㎡ ·a。

根据《 (略) 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项目所在 (略)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但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用地范围套用生态红线图,项目占地红线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四、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8.36h㎡,通过对水土流失预测,本工程共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455.94t,新增水土流失量 399.61t。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达到防治目标,经计算,至设计水平年(2023年),各项指标目标值为: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 97%,表土保护率 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六、同意本方案划分水土流失防护区和防治责任范围:根据不同区域的水土流失特点将项目建设区将本工程划分为 4 个一级防治分区,即配套服务用房防治区、管道作业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施工临时用地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为8.36h㎡。

七、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八、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应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时段从工程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共计16个月。本项目共布设6个工程措施监测点、4个植物措施监测点、4个土壤流失量监测点。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334.8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56.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4.09万元,植物措施费71.55万元,临时措施费123.68万元,独立费用 50.2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5.68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 21.42万元),基本预备费18.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6.69万元。

十、请加强对本方案的实施。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监理工作,并加强临时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十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略) 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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