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同大产业园永盛大道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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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同大产业园永盛大道16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00吨新材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新材料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同大镇同大产业园永盛大道16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康驰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庐江县同大镇同大产业园永盛大道16号,项目租赁安 (略) 现有西南侧厂房(2100m2)及办公楼(400m2),厂房内设置5条生产线,购置激光喷码机、智能米重设备、收卷设备、扩口设备、空压设备、叉车、熔脂仪测试机、拉伸测试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新材料管道5000吨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扩口工序产生的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

项目废气具体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1)挤出成型废气

项目挤出成型工序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MPP塑料粒子和HDPE塑料粒子,在加热软化时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挤出成型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系数为1.5kg/t-产品,项目年生产各类塑料产品共5000t/a,经过计算,有机废气产生量为7.5t/a,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15000m3/h(见下分析),年工作时间2400h,则注塑废气排放量为0.675t/a,排放速率0.281kg/h,排放浓度为18.8mg/m3

(2)扩口废气

项目其中约1%的产品需进行扩口处理,扩口设备对管道端口加热塑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扩口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系数为1.5kg/t-产品,本次按照年扩口塑料管材50t/a计算,经过计算,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75t/a,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15000m3/h(见下分析),年工作时间1200h,则注塑废气排放量为0.007t/a,排放速率0.003kg/h,排放浓度为0.375mg/m3

项目挤出成型废气和扩口废气分别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排放口废气排放量为0.682t/a,排放速率0.287kg/h,排放浓度为19.1mg/m3

项目挤出成型废气和扩口废气产生有组织废气0.682t/a,依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不大于0.3kg/t产品,本项目年产量为5000t塑料管材,计算得单位产品非*烷排放量为0.136kg/t产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排放指标要求。

(3)塑料破碎粉尘

项目定型过程产生不合格品,切割过程产生边角料,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需经粉碎机粉粹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产生量约占产品3%,因此全厂需破碎的不合格品总量150t/a,平均每天破碎量为0.5t/d,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粉碎机粉碎过程产生粉尘排放系数为0.375kg/t-原料,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56kg/a,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2)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2000m3/h(见下分析),每日按照破碎1h时间计算,则破碎粉尘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0.002kg/h,排放浓度为0.844mg/m3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破碎工序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经过工程分析,项目挤出成型、扩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小南河。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依托可行性:本项目租赁安 (略) 内西南侧现有厂房以及办公楼部分区域,办公楼均现有配套设置相应的化粪池,设计处理能力为10m3/d,本项目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1.4m3/d,经调查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日排放量约为5.5m3/d,合计需处理量为6.9m3/d,现有化粪池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使用,依托可行。

(2)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达标可行性

项目设置有循环冷却水系统,用于挤出成型后管材入水槽的直接冷却,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为400m3/d。本项目对循环冷却水的使用水质要求不高,项目每隔10天通过投加絮凝剂(PAC)对循环冷却水池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前水质约为COD200mg/L、SS200mg/L,经过絮凝沉淀后可保证冷却循环水中COD<60mg/L、SS<10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循环水水质可满足生产需求,循环冷却水自然消耗,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管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对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消减、接管等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可有效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5条挤出成型生产线、扩口设备、空压设备、叉车、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如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改进工艺、设施结构和操作方法等。对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设置隔声罩、冷却塔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破碎机加强日常维护,设置减震基垫,减少噪声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循环水沉淀污泥、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车间西南角30m2的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过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循环水沉淀污泥等一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圾。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水、防晒、防风、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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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00吨新材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新材料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同大镇同大产业园永盛大道16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康驰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庐江县同大镇同大产业园永盛大道16号,项目租赁安 (略) 现有西南侧厂房(2100m2)及办公楼(400m2),厂房内设置5条生产线,购置激光喷码机、智能米重设备、收卷设备、扩口设备、空压设备、叉车、熔脂仪测试机、拉伸测试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新材料管道5000吨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扩口工序产生的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

项目废气具体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1)挤出成型废气

项目挤出成型工序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MPP塑料粒子和HDPE塑料粒子,在加热软化时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挤出成型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系数为1.5kg/t-产品,项目年生产各类塑料产品共5000t/a,经过计算,有机废气产生量为7.5t/a,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15000m3/h(见下分析),年工作时间2400h,则注塑废气排放量为0.675t/a,排放速率0.281kg/h,排放浓度为18.8mg/m3

(2)扩口废气

项目其中约1%的产品需进行扩口处理,扩口设备对管道端口加热塑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扩口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系数为1.5kg/t-产品,本次按照年扩口塑料管材50t/a计算,经过计算,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75t/a,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15000m3/h(见下分析),年工作时间1200h,则注塑废气排放量为0.007t/a,排放速率0.003kg/h,排放浓度为0.375mg/m3

项目挤出成型废气和扩口废气分别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排放口废气排放量为0.682t/a,排放速率0.287kg/h,排放浓度为19.1mg/m3

项目挤出成型废气和扩口废气产生有组织废气0.682t/a,依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不大于0.3kg/t产品,本项目年产量为5000t塑料管材,计算得单位产品非*烷排放量为0.136kg/t产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排放指标要求。

(3)塑料破碎粉尘

项目定型过程产生不合格品,切割过程产生边角料,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需经粉碎机粉粹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产生量约占产品3%,因此全厂需破碎的不合格品总量150t/a,平均每天破碎量为0.5t/d,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粉碎机粉碎过程产生粉尘排放系数为0.375kg/t-原料,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56kg/a,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2)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2000m3/h(见下分析),每日按照破碎1h时间计算,则破碎粉尘排放量为0.001t/a,排放速率0.002kg/h,排放浓度为0.844mg/m3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破碎工序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经过工程分析,项目挤出成型、扩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小南河。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依托可行性:本项目租赁安 (略) 内西南侧现有厂房以及办公楼部分区域,办公楼均现有配套设置相应的化粪池,设计处理能力为10m3/d,本项目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1.4m3/d,经调查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日排放量约为5.5m3/d,合计需处理量为6.9m3/d,现有化粪池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使用,依托可行。

(2)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达标可行性

项目设置有循环冷却水系统,用于挤出成型后管材入水槽的直接冷却,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为400m3/d。本项目对循环冷却水的使用水质要求不高,项目每隔10天通过投加絮凝剂(PAC)对循环冷却水池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前水质约为COD200mg/L、SS200mg/L,经过絮凝沉淀后可保证冷却循环水中COD<60mg/L、SS<10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循环水水质可满足生产需求,循环冷却水自然消耗,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管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对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消减、接管等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可有效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5条挤出成型生产线、扩口设备、空压设备、叉车、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如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改进工艺、设施结构和操作方法等。对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设置隔声罩、冷却塔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破碎机加强日常维护,设置减震基垫,减少噪声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循环水沉淀污泥、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车间西南角30m2的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过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循环水沉淀污泥等一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圾。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水、防晒、防风、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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