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倍特新建注射剂五车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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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倍特新建注射剂五车间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16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倍特新建注射剂五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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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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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倍特新建注射剂五车间项目
(略) "
(略) (略) (略) 秀英区药谷一路4号
湖南 (略)
本项目扩建内容为利用综合生产楼2楼仓库改造成2条安瓿注射液生产线,分别为安瓿A注射液生产线和安瓿B注射液生产线,其中安瓿A注射液年产7500万支、安瓿B注射液年产7500万支;建设面积为1442m2,建有称量间、消毒间、洗瓶间、灌装间等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车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质检研发室配液废水、制备纯水系统浓水和制备注射水系统浓水。生活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进入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射水制备系统浓水和制备纯水系统浓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 本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废气、质检废气、研发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废气。 锅炉废气经低碳燃烧后通过27.4m烟囱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收集装置后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安装洁净空调排风系统净化,空调排风系统设置有专门的空气过滤装置除异味,异味经初效、中效、高效三级过滤,车间空气进入空调机组中大部分经处理后回用,小部分经通风管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经活性炭+UV光解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排放;质检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均19m排气筒至楼顶排放;研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过活性炭+中效过滤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至楼顶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安瓿洗瓶机、安瓿灌封机、安瓿隧道烘箱、氢氧发生器、制氮机、冷水机组、开箱机、封箱打包机等,项目生产车间为砖混结构楼层,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敏感点为海鑫城,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和废安瓿瓶均分类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出售废品回收站。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实验废液、废MBR膜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评价项目对产生的污染源,只要认真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主要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对内外环境的清洁程度要求较高,报告结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东侧20m处为海鑫城,南侧25m处为创业孵化中心,西侧紧邻 (略) ,北侧紧邻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项目四周主要为制药企业及药物研究中心等,园区规划主要为制药产业,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与周边企业环境相融。项目厂址不是工业集中的地区、有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不在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附近;周围亦无严重空气污染源及散发大量粉尘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医药制造类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选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 符合园区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通过严格的污染控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产业发展定位,属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药谷工业园的环境准入清单的允许类。拟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采用天然气及电能等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本工程厂址方案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
本项改扩建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NOx为0.2068t/a、VOCs:0.075t/a。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①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②设立专用库区,使其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经有关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③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到已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取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有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才能使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应经有关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工作;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应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停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人员,应配置合格的防护器材。 ④对于运输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的车辆和装卸机械,必须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I3130)规定的条件,并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审验合格。汽车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危险品”字样的标志;车上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槽车及其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装卸机械等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必须有消除火花的措施等。 ⑤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消防的法规,运行时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合理距离,严禁违规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在居民电和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等敏感地段停车,临时停车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 ⑥对于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了解运载物品的属性,并具备基本的救护常识,在发生意外燃烧、爆炸火泄露等事故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救护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即使向当地部门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倍特新建注射剂五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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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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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秀英区药谷一路4号
湖南 (略)
本项目扩建内容为利用综合生产楼2楼仓库改造成2条安瓿注射液生产线,分别为安瓿A注射液生产线和安瓿B注射液生产线,其中安瓿A注射液年产7500万支、安瓿B注射液年产7500万支;建设面积为1442m2,建有称量间、消毒间、洗瓶间、灌装间等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车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质检研发室配液废水、制备纯水系统浓水和制备注射水系统浓水。生活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进入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射水制备系统浓水和制备纯水系统浓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 本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废气、质检废气、研发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废气。 锅炉废气经低碳燃烧后通过27.4m烟囱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收集装置后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安装洁净空调排风系统净化,空调排风系统设置有专门的空气过滤装置除异味,异味经初效、中效、高效三级过滤,车间空气进入空调机组中大部分经处理后回用,小部分经通风管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经活性炭+UV光解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排放;质检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均19m排气筒至楼顶排放;研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过活性炭+中效过滤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至楼顶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安瓿洗瓶机、安瓿灌封机、安瓿隧道烘箱、氢氧发生器、制氮机、冷水机组、开箱机、封箱打包机等,项目生产车间为砖混结构楼层,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敏感点为海鑫城,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和废安瓿瓶均分类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出售废品回收站。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实验废液、废MBR膜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评价项目对产生的污染源,只要认真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主要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对内外环境的清洁程度要求较高,报告结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东侧20m处为海鑫城,南侧25m处为创业孵化中心,西侧紧邻 (略) ,北侧紧邻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项目四周主要为制药企业及药物研究中心等,园区规划主要为制药产业,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与周边企业环境相融。项目厂址不是工业集中的地区、有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不在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附近;周围亦无严重空气污染源及散发大量粉尘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医药制造类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选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 符合园区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通过严格的污染控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产业发展定位,属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药谷工业园的环境准入清单的允许类。拟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采用天然气及电能等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本工程厂址方案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
本项改扩建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NOx为0.2068t/a、VOCs:0.075t/a。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①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②设立专用库区,使其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经有关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③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到已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取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有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才能使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应经有关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工作;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应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停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人员,应配置合格的防护器材。 ④对于运输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的车辆和装卸机械,必须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I3130)规定的条件,并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审验合格。汽车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危险品”字样的标志;车上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槽车及其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装卸机械等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必须有消除火花的措施等。 ⑤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消防的法规,运行时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合理距离,严禁违规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在居民电和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等敏感地段停车,临时停车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 ⑥对于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了解运载物品的属性,并具备基本的救护常识,在发生意外燃烧、爆炸火泄露等事故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救护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即使向当地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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