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制药抗肿瘤新药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预评价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制药抗肿瘤新药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预评价
建设单位 | 福建 (略) |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徐墩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卓健铭 | ||
项目名称 | 南方制药抗肿瘤新药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南方制药抗肿瘤新药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 (略) 项目投资:32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新增原料药8.4t/a,原料药中间体5.95t/a,植物提取物(不含901和905)170t/a。 辐射源项:建设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杨可思 | 工程师 | |
报告书编写人 | 李家鑫 | 工程师 | |
洪惠民 | 副主任医师 | ||
*阳 | --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生产性毒物:氢氧化钾、正己烷、硫化氢、*酮、氟化氢、*醇、氨、二氯*烷、硅藻土粉尘、活性炭粉尘、*酸*酯、氯化氢及盐酸、二氧化硫、氢氧化钠、磷酸、*酸、环氧*烷、四氢呋喃、*苯、吡啶、*腈、木粉尘(硬)、正庚烷、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检测结果: 通过风险评估,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补充完善法律法规; (2)补充原辅料的状态; (3)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设施。 |
建设单位 | 福建 (略) |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徐墩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卓健铭 | ||
项目名称 | 南方制药抗肿瘤新药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南方制药抗肿瘤新药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 (略) 项目投资:32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新增原料药8.4t/a,原料药中间体5.95t/a,植物提取物(不含901和905)170t/a。 辐射源项:建设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杨可思 | 工程师 | |
报告书编写人 | 李家鑫 | 工程师 | |
洪惠民 | 副主任医师 | ||
*阳 | --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生产性毒物:氢氧化钾、正己烷、硫化氢、*酮、氟化氢、*醇、氨、二氯*烷、硅藻土粉尘、活性炭粉尘、*酸*酯、氯化氢及盐酸、二氧化硫、氢氧化钠、磷酸、*酸、环氧*烷、四氢呋喃、*苯、吡啶、*腈、木粉尘(硬)、正庚烷、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检测结果: 通过风险评估,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补充完善法律法规; (2)补充原辅料的状态; (3)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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