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 (略) 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良梨镇马庄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6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良梨镇马庄村; 占地面积:新建1间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2500m2。 项目投资:1200万元; 建设内容:购置搅拌机、制管机、滚焊机、半自动钢筋骨架机、龙门吊等设备,建成年产30万根混凝土涵管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混和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直接在封闭生产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直接在封闭生产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汽车起尘经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地面硬化、厂区地面洒水等措施处理,降低影响;卸料粉尘经控制卸料高度、卸料前洒水等措施降低影响;原料堆场起尘经原料仓库设置自动喷雾装置处理;**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参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钢筋、**烟尘净化器收集烟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品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焊渣统一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关于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砀山展图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 (略) 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良梨镇马庄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6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新型环保建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良梨镇马庄村; 占地面积:新建1间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2500m2。 项目投资:1200万元; 建设内容:购置搅拌机、制管机、滚焊机、半自动钢筋骨架机、龙门吊等设备,建成年产30万根混凝土涵管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混和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直接在封闭生产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直接在封闭生产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汽车起尘经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地面硬化、厂区地面洒水等措施处理,降低影响;卸料粉尘经控制卸料高度、卸料前洒水等措施降低影响;原料堆场起尘经原料仓库设置自动喷雾装置处理;**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参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钢筋、**烟尘净化器收集烟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品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焊渣统一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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