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上街区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通告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上街区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通告
2023年6月2日,《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上街区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726号)批准我区征收土地10.004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上街区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峡窝镇方顶村。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上街区峡窝镇:方顶村10.0045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第三产业安置。
特此通告。
2023年6月13日
2023年6月2日,《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上街区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726号)批准我区征收土地10.004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上街区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峡窝镇方顶村。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上街区峡窝镇:方顶村10.0045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第三产业安置。
特此通告。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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