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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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沥青搅拌站扩建项目

(略) 虎头崖镇沟邓家村东

(略) (略)

烟台好管家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 (略) 虎头崖镇沟邓家村东192米,占地面积10689.3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购置燃烧器、振筛、拌合缸、沥青罐、烘干系统、筛分破碎机等设备80台套,建成后年产道路沥青50万吨(其中原生沥青35万吨、再生沥青15万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施工工地周围设立围墙,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要求;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采用低噪音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施工期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恢复,绿化和景观面积达到规划和设计要求。

2、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厂区内地面除绿化区域外全部硬化;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车辆冲洗;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各类水池、旱厕、危废库及固废库等场所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落实各项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石子、机制砂、再生料等骨料均需储存于密闭仓库内,仓库内设置喷淋设施,定期喷淋抑尘;矿粉储存于矿粉筒仓内,筒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呼吸口粉尘;厂区地面、道路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厂区内出口处科学设置洗车设施,长度不低于运输车辆整车车长,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带泥、不起扬尘。

4、各生产设施均需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污染物跑冒现象;砂石骨料上料、烘干、筛分等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再生料破碎、筛分、上料、烘干等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废气排放达标;沥青罐沥青加热、拌合缸混合搅拌、成品放料口等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各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5、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各类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除尘器收集粉尘、洗车池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焦油沉渣、废活性炭、沥青储罐油泥、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略) (略) 土山二级渔港码头项目

(略) 土山镇北侧海域

莱州诚源港务有限公

青岛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地 (略) 土山镇北侧海域,地理坐标北纬37°09′01.923″~37°09′13.290″、东经119°40′38.673″~119°41′05.0420″。项目投资10634.71万元,沿现有岸线,把直立式和斜坡式护岸建设为渔港码头,码头结构采用高桩墩台结构,呈折线型布置,南北向码头长度315米,布置17个100HP泊位;东西向码头长度578米,布置100HP泊位5个、200HP泊位13个;码头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该项目用海总面积为8.0794公顷,已取得海域使用权批复,在批准海域范围内进行建设,不占用自然岸线,不占用人工岸线。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海洋环境、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砂石料区、水泥堆放区、拌合站等产尘区域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及时洒扫清理,降低扬尘污染;含油污水统 (略) 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所有废水禁止私自外排。

2、渔港码头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及时洒扫清理,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规范的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和污水沉淀池;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完善雨水、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冲洗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至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港区绿化、车辆清洗、洒水降尘等,禁止外排;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水池、输水管网等均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完善溢油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配备溢油应急设施,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查,回收的溢出油品及吸油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码头装卸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加强码头内停靠船舶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船舶垃圾及时接收、清理、清运,禁止在港区及近海水域排放垃圾;港内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海域排放。

6、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要求分类分区储存,一般固废按环评报告中分析评价要求或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

(略) (略) 混凝土建材加工项目

(略) 城港路街道连郭庄村南

(略)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地 (略) 城港路街道连郭庄村南515米处,项目占地面积3924.91m2,拟投资1880万元,购置270型混凝土搅拌机组一套、800型混凝土水稳搅拌机组一套,主要设备有搅拌机组、螺旋输送机、装料机、砂石分离机等,建成后可年产商品混凝土40万立方、水泥稳定砂20万吨、湿拌砂浆5万立方。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厂区内地面除绿化区域外全部硬化;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洒扫、喷淋等降尘设施;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洗车和厂区喷淋,不外排;厂区内出口处科学设置洗车设施,长度不低于运输车辆整车车长,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带泥、不起扬尘。

3、营运期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所有粉状物料由槽罐车运输进厂经车载气泵打入筒库料仓,筒仓顶部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各工序间通过管路或密闭式输送带连接;骨料仓采取密闭措施,搅拌机投料口上方设置大面积集气罩,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

4、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厂区地面及时洒扫降尘,厂区内安装至少3处无组织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砂子、石子等物料均采用密闭运输方式运至封闭料场内储存,并配备雾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抑尘;厂区建设喷淋设施,喷淋覆盖原料区、厂区道路及进出口等起尘区域。

5、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堆肥;沉淀池、化粪池、危废库、固废库等场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7、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废布袋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外售综合处置;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略) (略) 扩建项目.pdf (略) 土山二级渔港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 (略) (略) .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沥青搅拌站扩建项目

(略) 虎头崖镇沟邓家村东

(略) (略)

烟台好管家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 (略) 虎头崖镇沟邓家村东192米,占地面积10689.3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购置燃烧器、振筛、拌合缸、沥青罐、烘干系统、筛分破碎机等设备80台套,建成后年产道路沥青50万吨(其中原生沥青35万吨、再生沥青15万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施工工地周围设立围墙,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要求;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采用低噪音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施工期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恢复,绿化和景观面积达到规划和设计要求。

2、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厂区内地面除绿化区域外全部硬化;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车辆冲洗;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各类水池、旱厕、危废库及固废库等场所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落实各项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石子、机制砂、再生料等骨料均需储存于密闭仓库内,仓库内设置喷淋设施,定期喷淋抑尘;矿粉储存于矿粉筒仓内,筒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呼吸口粉尘;厂区地面、道路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厂区内出口处科学设置洗车设施,长度不低于运输车辆整车车长,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带泥、不起扬尘。

4、各生产设施均需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污染物跑冒现象;砂石骨料上料、烘干、筛分等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再生料破碎、筛分、上料、烘干等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废气排放达标;沥青罐沥青加热、拌合缸混合搅拌、成品放料口等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各排气筒高度均不低于15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5、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6、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各类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除尘器收集粉尘、洗车池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焦油沉渣、废活性炭、沥青储罐油泥、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略) (略) 土山二级渔港码头项目

(略) 土山镇北侧海域

莱州诚源港务有限公

青岛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地 (略) 土山镇北侧海域,地理坐标北纬37°09′01.923″~37°09′13.290″、东经119°40′38.673″~119°41′05.0420″。项目投资10634.71万元,沿现有岸线,把直立式和斜坡式护岸建设为渔港码头,码头结构采用高桩墩台结构,呈折线型布置,南北向码头长度315米,布置17个100HP泊位;东西向码头长度578米,布置100HP泊位5个、200HP泊位13个;码头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该项目用海总面积为8.0794公顷,已取得海域使用权批复,在批准海域范围内进行建设,不占用自然岸线,不占用人工岸线。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海洋环境、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砂石料区、水泥堆放区、拌合站等产尘区域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及时洒扫清理,降低扬尘污染;含油污水统 (略) 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所有废水禁止私自外排。

2、渔港码头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及时洒扫清理,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规范的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和污水沉淀池;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完善雨水、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冲洗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至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港区绿化、车辆清洗、洒水降尘等,禁止外排;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水池、输水管网等均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完善溢油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配备溢油应急设施,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查,回收的溢出油品及吸油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码头装卸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加强码头内停靠船舶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船舶垃圾及时接收、清理、清运,禁止在港区及近海水域排放垃圾;港内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海域排放。

6、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要求分类分区储存,一般固废按环评报告中分析评价要求或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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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混凝土建材加工项目

(略) 城港路街道连郭庄村南

(略)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地 (略) 城港路街道连郭庄村南515米处,项目占地面积3924.91m2,拟投资1880万元,购置270型混凝土搅拌机组一套、800型混凝土水稳搅拌机组一套,主要设备有搅拌机组、螺旋输送机、装料机、砂石分离机等,建成后可年产商品混凝土40万立方、水泥稳定砂20万吨、湿拌砂浆5万立方。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厂区内地面除绿化区域外全部硬化;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洒扫、喷淋等降尘设施;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洗车和厂区喷淋,不外排;厂区内出口处科学设置洗车设施,长度不低于运输车辆整车车长,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带泥、不起扬尘。

3、营运期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所有粉状物料由槽罐车运输进厂经车载气泵打入筒库料仓,筒仓顶部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各工序间通过管路或密闭式输送带连接;骨料仓采取密闭措施,搅拌机投料口上方设置大面积集气罩,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

4、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厂区地面及时洒扫降尘,厂区内安装至少3处无组织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砂子、石子等物料均采用密闭运输方式运至封闭料场内储存,并配备雾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抑尘;厂区建设喷淋设施,喷淋覆盖原料区、厂区道路及进出口等起尘区域。

5、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堆肥;沉淀池、化粪池、危废库、固废库等场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7、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废布袋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外售综合处置;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略) (略) 扩建项目.pdf (略) 土山二级渔港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 (略)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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