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增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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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增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的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区医保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纳入我区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的3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医保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
受 理 时 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2日(工作日受理)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区医保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纳入我区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的3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医保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
受 理 时 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2日(工作日受理)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区医保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纳入我区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的3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医保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
受 理 时 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2日(工作日受理)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区医保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纳入我区门诊保障范围定点零售药店的3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医保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
受 理 时 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2日(工作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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