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陇西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资源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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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陇西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资源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3年6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县水利 (略) 建材资源综合服务项目

(略) 陇西县文峰镇文殪路西侧

甘肃 (略)

项目位于陇西县文峰镇文殪路西侧,占地面积28058.8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实验室、综合服务楼、门卫及地磅房、砂仓、清水池、半清水池、集石区、集砂区、围墙、绿化、广场及室外管网、商砼搅拌区(设置1条HZS180E型拌合站生产线)等,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砼20万m3;二期建设钢筋加工区1座、水泥预制件生产区1座和HZS180E型拌合站生产线1条,二期项目建成后年产连锁块50万块、路缘石101万块、渗水砖100万块、彩砖30万块、水泥U型渠1250m、水泥涵管2110m、各规格水泥检查井共1600个、水泥井盖5000个、水篦子10000个、水泥拉盘2000块、水泥卡盘2000块、水泥电线杆8000根、其他水泥预制件2000m3。同时配套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421.38万元,环保投资为187.7万元。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的标准,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及焊接烟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餐厅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3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工地周边企业卫生间排至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间生产废水最终进入三级沉淀池(单个容积30m3)沉淀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于产品,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混凝土搅拌机、木锯等高噪音设备设置在临时隔声棚内,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项目运营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给料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除尘器、风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厂界东北侧、西南侧、西北侧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东南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规定;危废暂存间约10m2用于暂存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年6月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邮编:*




关于2023年6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县水利 (略) 建材资源综合服务项目

(略) 陇西县文峰镇文殪路西侧

甘肃 (略)

项目位于陇西县文峰镇文殪路西侧,占地面积28058.8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实验室、综合服务楼、门卫及地磅房、砂仓、清水池、半清水池、集石区、集砂区、围墙、绿化、广场及室外管网、商砼搅拌区(设置1条HZS180E型拌合站生产线)等,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砼20万m3;二期建设钢筋加工区1座、水泥预制件生产区1座和HZS180E型拌合站生产线1条,二期项目建成后年产连锁块50万块、路缘石101万块、渗水砖100万块、彩砖30万块、水泥U型渠1250m、水泥涵管2110m、各规格水泥检查井共1600个、水泥井盖5000个、水篦子10000个、水泥拉盘2000块、水泥卡盘2000块、水泥电线杆8000根、其他水泥预制件2000m3。同时配套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421.38万元,环保投资为18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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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的标准,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及焊接烟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餐厅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3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工地周边企业卫生间排至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间生产废水最终进入三级沉淀池(单个容积30m3)沉淀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于产品,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混凝土搅拌机、木锯等高噪音设备设置在临时隔声棚内,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项目运营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给料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除尘器、风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厂界东北侧、西南侧、西北侧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东南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规定;危废暂存间约10m2用于暂存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年6月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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