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简介
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已于2023年6月8日顺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地点: (略) 钦北区、钦南区
工程概况: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 (略) 钦北区、钦南区境内,路 (略) (略) 交界处的国道G325线钦北区大寺镇南间村,沿G325国道布线,经过南间村、那蒙镇、大垌镇、皇马工业园区、清水窝、钦江、张屋沟、田寮水库,项目终 (略) 规划黎合江立交,路线设计里程53.743km。其中K38+600-K43+709.289为完全利用段,长4.874km,K45+080-K46+250段由于平*运河原因未施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同意钦江大桥作遗留工程待建,待平*运河设计方案落实后,按平*运河通航标准新建钦江大桥,长1.17 km,实际建设里程47.699km,其中钦北区境内41.436km(不含完全利用段),钦南区境内6.263km。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建设类项目,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12.2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建设桥梁636.52m/10座,涵洞5875m/164道;线外改路18处/1955.86m,改河(沟)16处/2155.44m;设服务区1处、收费站管理区与养护工区(合建)1处,便民候车亭34处。实际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和临时工程。
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2022年5月完工,总工期为31个月。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及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工作日(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10日,以实际公示为准)。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交 (略)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刚 *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
传真:0771-*
电子邮箱:*@*q.com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
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水保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报告.pdf
中交 (略)
2023年6月12日
简介
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已于2023年6月8日顺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地点: (略) 钦北区、钦南区
工程概况: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 (略) 钦北区、钦南区境内,路 (略) (略) 交界处的国道G325线钦北区大寺镇南间村,沿G325国道布线,经过南间村、那蒙镇、大垌镇、皇马工业园区、清水窝、钦江、张屋沟、田寮水库,项目终 (略) 规划黎合江立交,路线设计里程53.743km。其中K38+600-K43+709.289为完全利用段,长4.874km,K45+080-K46+250段由于平*运河原因未施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同意钦江大桥作遗留工程待建,待平*运河设计方案落实后,按平*运河通航标准新建钦江大桥,长1.17 km,实际建设里程47.699km,其中钦北区境内41.436km(不含完全利用段),钦南区境内6.263km。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建设类项目,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12.2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建设桥梁636.52m/10座,涵洞5875m/164道;线外改路18处/1955.86m,改河(沟)16处/2155.44m;设服务区1处、收费站管理区与养护工区(合建)1处,便民候车亭34处。实际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和临时工程。
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2022年5月完工,总工期为31个月。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及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工作日(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10日,以实际公示为准)。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交 (略)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刚 *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
传真:0771-*
电子邮箱:*@*q.com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
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水保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报告.pdf
中交 (略)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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