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新鼎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PC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关于湖南新鼎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PC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新 (略) PC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乌大道中段16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新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新 (略) 在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乌大道中段16号建设PC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相关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厂区原产能不变,新增生产预制混凝土叠合板5000m3/a、预制混凝土墙板5000m3/a、预制混凝土楼梯5000m3/a及其他异型预制混凝土构件5000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预制件成品转运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规范操作等措施进行有效防治;钢筋机加工的金属粉尘经厂房阻隔后自然沉降;食堂油烟依托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通至楼顶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相关标准。 (2)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西、南侧)、4类标准(北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混凝土残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脱模剂桶、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项目名称 | 湖南新 (略) PC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乌大道中段16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新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新 (略) 在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乌大道中段16号建设PC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相关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厂区原产能不变,新增生产预制混凝土叠合板5000m3/a、预制混凝土墙板5000m3/a、预制混凝土楼梯5000m3/a及其他异型预制混凝土构件5000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预制件成品转运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规范操作等措施进行有效防治;钢筋机加工的金属粉尘经厂房阻隔后自然沉降;食堂油烟依托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通至楼顶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相关标准。 (2)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西、南侧)、4类标准(北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混凝土残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脱模剂桶、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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