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达拉特旗张美厚煤矿采坑复垦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略) 达拉特旗昭君镇(原高头窑镇)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高头窑煤矿、色连一号煤矿和红庆梁煤矿等周边煤矿煤矸石对张美厚煤矿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治理区总占地面积为*.28m2,设计煤矸石回填量为500万m3。治理完成后,顶部平台面积为*.67m2、边坡面积为15983.61m2。治理前坑底标高为1260m,煤矸石回填至标高1285m时修建台阶,共修建两级台阶高度均为10m,边坡坡面角为20°,最终顶部形成一个平台标高为1305m,与周边标高一致。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8万元,占总投资的10.96%。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回填过程中采取分区、分块的作业方式,煤矸石倾倒过程中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倾倒后及时推平压实,回填过程中采用雾炮车进行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煤矸石运输过程中加盖苫布,运输道路采用硬化,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清洗;在治理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联网。 2.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张美厚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矿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作业机械管理,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煤矸石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和鸣笛次数,禁止夜间作业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回填在治理区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采用“边推进、边压实、边覆土”的工艺,煤矸石由下至上逐渐缩进回填,直至设计高程。回填过程中,采用“分层摊铺、分层碾压封闭”的原则,压实度大于85%;每4.5m厚矸石夹盖黄土一层(厚度为0.5m);当顶部平台达到设计高程时,先覆黄土一层(厚度为0.5m)压实,再覆表土(厚度为1m)。治理前坑底标高为1260m,煤矸石回填至标高1285m时修建台阶,共修建两级台阶高度均为10m,边坡坡面角为20°,最终顶部形成一个平台标高为1305m,与周边标高一致;治理完成后,顶部平台面积为*.67m2、边坡面积为15983.61m2。顶部平台划分成10m×10m的方格,在方格内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边坡覆0.5m厚表土后,设1.5m×1.5m的沙柳网格,在网格内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治理区最终恢复为草地,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 生态恢复措施实施计划自治理期开始至管护期结束,期间每年开展1次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要求为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 |
2 | 内蒙古自 (略)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白家焉煤炭物流园区 D 区内 (略) 厂区内 | 内蒙古自 (略) |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年产烘干煤泥50万吨,年产28000万块免烧砖。建设内容包括煤泥烘干车间、制砖车间、储煤棚、办公室等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6.0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烟气与烘干粉尘一起进入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NOx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有组织各类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由15m排气筒满足各类标准限制要求;无组织各类粉尘经雾炮车洒水及全封闭措施,满足各类标准限制要求。 2.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内蒙古 (略) 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作业机械管理,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保部门清运;炉渣、除尘灰、脱硫废渣、不合格砖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储煤棚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送至制砖车间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内蒙古 (略) 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3 | (略) (略) 70万吨/年煤气化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产业园 | (略) (略) | 内蒙古新 (略) |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一座分选烘干厂房、磨粉造粒厂房,年处理70万吨气化渣,年产炭基材料26.5万吨、橡胶塑料填料3.5万吨、硅肥及土壤改良剂7.0万吨、混凝土骨料及混凝土掺和料33.0万吨。项目总投资10800.0万元,环保投资38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54%。 | 废气:回转窑热风炉烟气,打散粉尘、包装粉尘经过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磨粉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造粒粉尘、筛分粉尘、整形粉尘、包装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全封闭输送皮带+全封闭彩钢结构厂房,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园区弘昱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废耐火材料更换后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及废油桶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5 | 煤矸石分解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马家塔村酸刺沟社 | 内蒙古昱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年利用80万吨煤矸石,生产符合标准的高岭土20万吨、机制砂36万吨、碎石块16万吨。煤矸石来源于内蒙古 (略) 及周边其他煤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98.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9.45%。 | 废气:干选粉尘由智能干选机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全封闭生产车间,破碎机投料口上方、振动筛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在物料转载点处采用两端增加密闭挡帘生产车间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抑尘;储料棚全封闭,内置1台雾炮机抑尘;汽车运输采取道路硬化+清扫车打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措施;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表5的规定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30m3的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定期交由准格尔旗 (略) 拉运至准格尔旗泰禹 (略) 处置。 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尘灰由汽车运至原煤矿矸石贮存场,废弃料由汽车运至原煤矿矸石贮存场,初期雨水池底泥定期清掏送至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达拉特旗张美厚煤矿采坑复垦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略) 达拉特旗昭君镇(原高头窑镇)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高头窑煤矿、色连一号煤矿和红庆梁煤矿等周边煤矿煤矸石对张美厚煤矿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治理区总占地面积为*.28m2,设计煤矸石回填量为500万m3。治理完成后,顶部平台面积为*.67m2、边坡面积为15983.61m2。治理前坑底标高为1260m,煤矸石回填至标高1285m时修建台阶,共修建两级台阶高度均为10m,边坡坡面角为20°,最终顶部形成一个平台标高为1305m,与周边标高一致。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8万元,占总投资的10.96%。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回填过程中采取分区、分块的作业方式,煤矸石倾倒过程中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倾倒后及时推平压实,回填过程中采用雾炮车进行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煤矸石运输过程中加盖苫布,运输道路采用硬化,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清洗;在治理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联网。 2.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张美厚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矿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作业机械管理,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煤矸石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和鸣笛次数,禁止夜间作业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回填在治理区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采用“边推进、边压实、边覆土”的工艺,煤矸石由下至上逐渐缩进回填,直至设计高程。回填过程中,采用“分层摊铺、分层碾压封闭”的原则,压实度大于85%;每4.5m厚矸石夹盖黄土一层(厚度为0.5m);当顶部平台达到设计高程时,先覆黄土一层(厚度为0.5m)压实,再覆表土(厚度为1m)。治理前坑底标高为1260m,煤矸石回填至标高1285m时修建台阶,共修建两级台阶高度均为10m,边坡坡面角为20°,最终顶部形成一个平台标高为1305m,与周边标高一致;治理完成后,顶部平台面积为*.67m2、边坡面积为15983.61m2。顶部平台划分成10m×10m的方格,在方格内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边坡覆0.5m厚表土后,设1.5m×1.5m的沙柳网格,在网格内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治理区最终恢复为草地,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 生态恢复措施实施计划自治理期开始至管护期结束,期间每年开展1次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要求为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 |
2 | 内蒙古自 (略)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白家焉煤炭物流园区 D 区内 (略) 厂区内 | 内蒙古自 (略) |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年产烘干煤泥50万吨,年产28000万块免烧砖。建设内容包括煤泥烘干车间、制砖车间、储煤棚、办公室等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6.0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烟气与烘干粉尘一起进入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NOx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有组织各类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由15m排气筒满足各类标准限制要求;无组织各类粉尘经雾炮车洒水及全封闭措施,满足各类标准限制要求。 2.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内蒙古 (略) 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作业机械管理,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保部门清运;炉渣、除尘灰、脱硫废渣、不合格砖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储煤棚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送至制砖车间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内蒙古 (略) 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3 | (略) (略) 70万吨/年煤气化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产业园 | (略) (略) | 内蒙古新 (略) |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一座分选烘干厂房、磨粉造粒厂房,年处理70万吨气化渣,年产炭基材料26.5万吨、橡胶塑料填料3.5万吨、硅肥及土壤改良剂7.0万吨、混凝土骨料及混凝土掺和料33.0万吨。项目总投资10800.0万元,环保投资38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54%。 | 废气:回转窑热风炉烟气,打散粉尘、包装粉尘经过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磨粉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造粒粉尘、筛分粉尘、整形粉尘、包装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全封闭输送皮带+全封闭彩钢结构厂房,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园区弘昱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废耐火材料更换后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及废油桶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5 | 煤矸石分解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马家塔村酸刺沟社 | 内蒙古昱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年利用80万吨煤矸石,生产符合标准的高岭土20万吨、机制砂36万吨、碎石块16万吨。煤矸石来源于内蒙古 (略) 及周边其他煤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98.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9.45%。 | 废气:干选粉尘由智能干选机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全封闭生产车间,破碎机投料口上方、振动筛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在物料转载点处采用两端增加密闭挡帘生产车间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抑尘;储料棚全封闭,内置1台雾炮机抑尘;汽车运输采取道路硬化+清扫车打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措施;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表5的规定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30m3的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定期交由准格尔旗 (略) 拉运至准格尔旗泰禹 (略) 处置。 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尘灰由汽车运至原煤矿矸石贮存场,废弃料由汽车运至原煤矿矸石贮存场,初期雨水池底泥定期清掏送至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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