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杨和镇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杨和镇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杨和镇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十八次)、永宁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期)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5-*-17-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改善杨和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居民采暖方式,推动清洁能源改造,原则同意建设杨和镇2023年冬季清洁采暖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杨和镇旺全村、东全村、南北全村、红星村、观桥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改造面积80000m2,涉及杨和镇旺全村、东全村、南北全村等5个村1000户,主要将燃煤供暖设施改造为空气源热泵供暖设施,安装1000台9000W空气源热泵、80000柱暖气片、1000个水箱、45000m采暖管道,拆除并更换8000m2 断桥铝合金窗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7月至10月。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1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825万元,其他费用51.2万元,预备费3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清洁取暖专项资金1350万元、剩余为农户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认,设计、监理等遵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估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杨和镇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十八次)、永宁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期)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5-*-17-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改善杨和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居民采暖方式,推动清洁能源改造,原则同意建设杨和镇2023年冬季清洁采暖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杨和镇旺全村、东全村、南北全村、红星村、观桥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改造面积80000m2,涉及杨和镇旺全村、东全村、南北全村等5个村1000户,主要将燃煤供暖设施改造为空气源热泵供暖设施,安装1000台9000W空气源热泵、80000柱暖气片、1000个水箱、45000m采暖管道,拆除并更换8000m2 断桥铝合金窗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7月至10月。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1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825万元,其他费用51.2万元,预备费3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清洁取暖专项资金1350万元、剩余为农户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认,设计、监理等遵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估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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