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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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略) 南寺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

(略) (略) 狮豹头乡

(略) (略)

(略) (略) 拟投资*.47万元, (略) (略) 狮豹头 (略) (略) 南寺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南寺白云岩矿区设备、设施、道路、供水、供电等矿山基建工程,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运营,项目工艺流程包括钻孔、爆破铲装、运输等,年开采量950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白云质灰岩矿590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360万吨)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矿废气、堆场起尘、装卸粉尘和运输粉尘。

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之百”;严格做到“三员”管理、“三包”和“两个禁止”的要求;加快基建效率,缩短施工期,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非必要不进行施工作业,必须进行的情况下,场地必须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施工过程应降低落料高度以降低扬尘的产生,使用的易飞散物料,应存储在临时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防止漏洒和飞扬;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类设备,减少施工扬尘。

项目营运期采用深孔爆破方式进行爆破,钻孔钻机配备干式收尘器,各作业面均配套洒水车,对采矿作业面、矿堆进行洒水降尘,各工序均采取湿式作业,抑制采矿废气产生;堆场使用喷淋抑尘和覆盖措施减少堆场起尘;装卸车之前对装卸区进行防尘装卸、喷淋洒水,车辆进出矿场需进行冲洗;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道路两边种植绿植,同时加强路面维护,减小颠簸,控制行车速度,运输过程物料采取封闭措施,覆盖苫盖

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相关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妥善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项目开采终了后用于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废土石堆存于排土堆场,待矿山开采、废石综合利用完毕后对排土堆场进行复垦及治理,用于修路、场地平整及绿化填埋等综合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集中收集后堆存于排土堆场,并采用挡板围挡及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方便清运时应 (略) 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沉淀池底泥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综合利用;废旧零部件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全部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桶和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控制;危废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式施工设备应安装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在施工设备周围设置隔音屏障。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项目营运期在矿区西北部居民区方向的矿区边界设置多层围挡,并种植绿植,进一步吸收衰减噪声;夜间矿区边界80m范围内不可进行开采运输等采矿作业;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和爆破强度,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略) 南寺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

(略) (略) 狮豹头乡

(略) (略)

(略) (略) 拟投资*.47万元, (略) (略) 狮豹头 (略) (略) 南寺白云岩矿露天开采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南寺白云岩矿区设备、设施、道路、供水、供电等矿山基建工程,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运营,项目工艺流程包括钻孔、爆破铲装、运输等,年开采量950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白云质灰岩矿590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360万吨)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矿废气、堆场起尘、装卸粉尘和运输粉尘。

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之百”;严格做到“三员”管理、“三包”和“两个禁止”的要求;加快基建效率,缩短施工期,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非必要不进行施工作业,必须进行的情况下,场地必须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施工过程应降低落料高度以降低扬尘的产生,使用的易飞散物料,应存储在临时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防止漏洒和飞扬;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类设备,减少施工扬尘。

项目营运期采用深孔爆破方式进行爆破,钻孔钻机配备干式收尘器,各作业面均配套洒水车,对采矿作业面、矿堆进行洒水降尘,各工序均采取湿式作业,抑制采矿废气产生;堆场使用喷淋抑尘和覆盖措施减少堆场起尘;装卸车之前对装卸区进行防尘装卸、喷淋洒水,车辆进出矿场需进行冲洗;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道路两边种植绿植,同时加强路面维护,减小颠簸,控制行车速度,运输过程物料采取封闭措施,覆盖苫盖

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相关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妥善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项目开采终了后用于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废土石堆存于排土堆场,待矿山开采、废石综合利用完毕后对排土堆场进行复垦及治理,用于修路、场地平整及绿化填埋等综合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集中收集后堆存于排土堆场,并采用挡板围挡及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方便清运时应 (略) 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沉淀池底泥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综合利用;废旧零部件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全部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桶和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控制;危废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式施工设备应安装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在施工设备周围设置隔音屏障。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项目营运期在矿区西北部居民区方向的矿区边界设置多层围挡,并种植绿植,进一步吸收衰减噪声;夜间矿区边界80m范围内不可进行开采运输等采矿作业;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和爆破强度,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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