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木兰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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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木兰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木兰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农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4-*-04-01-*。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

三、建设内容及设计方案

主要建设内容为闽宁镇木兰村1-4组和10组给排水、户改厕和道路破除工程等。

(一)给水工程

铺设dn110mmPE给水主管2871m,铺设dn110mmPE给水主管(拉管)66m,铺设dn63mmPE给水主管(拉管)10m,dn63mmPE给水支管4080m,共布置dn32mmPE给水接户管线25550m。沿给水管线布置Φ1800mm砖砌阀门井89座、1600mm×1400mm矩形联户水表井87座,Φ1500砖砌消火栓井5座、Φ1400mm砖砌排气井2座、Φ1800mm砖砌排泥井1座等。

(二)污水工程

铺设De400mm高密度聚*烯双壁波纹管(HDPE)主管长2838m,De315mm高密度聚*烯双壁波纹管(HDPE)支管7903m,铺设dn315mmPE污水管道(拉管)54m,dn400mmPE污水管道(拉管)108m。接户预留管采用De110mmPVC-u排水管,共布置排水接户管10220m;布置Φ1000m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40座、Φ1000mm混凝土污水沉泥井91座。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2座,dn110mmPE压力出水管1194m,Φ1800mm砖砌阀门井6座等。

(三)农户改厕工程

户改厕共511户,每户配套坐便器、洗脸盆、卫生间防水、dn25给水管道、dn50户内排水管道和开挖破除恢复等,部分费用农户自理。

(四)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

破除水泥混凝土路面29028㎡,破除道路结构层为20厘米C30水泥混凝土+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道路恢复由其它项目实施。

四、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68.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3.69万元,其他费用95.24万元,预备费用9.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协作资金1500万元,剩余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木兰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农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4-*-04-01-*。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

三、建设内容及设计方案

主要建设内容为闽宁镇木兰村1-4组和10组给排水、户改厕和道路破除工程等。

(一)给水工程

铺设dn110mmPE给水主管2871m,铺设dn110mmPE给水主管(拉管)66m,铺设dn63mmPE给水主管(拉管)10m,dn63mmPE给水支管4080m,共布置dn32mmPE给水接户管线25550m。沿给水管线布置Φ1800mm砖砌阀门井89座、1600mm×1400mm矩形联户水表井87座,Φ1500砖砌消火栓井5座、Φ1400mm砖砌排气井2座、Φ1800mm砖砌排泥井1座等。

(二)污水工程

铺设De400mm高密度聚*烯双壁波纹管(HDPE)主管长2838m,De315mm高密度聚*烯双壁波纹管(HDPE)支管7903m,铺设dn315mmPE污水管道(拉管)54m,dn400mmPE污水管道(拉管)108m。接户预留管采用De110mmPVC-u排水管,共布置排水接户管10220m;布置Φ1000m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40座、Φ1000mm混凝土污水沉泥井91座。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2座,dn110mmPE压力出水管1194m,Φ1800mm砖砌阀门井6座等。

(三)农户改厕工程

户改厕共511户,每户配套坐便器、洗脸盆、卫生间防水、dn25给水管道、dn50户内排水管道和开挖破除恢复等,部分费用农户自理。

(四)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

破除水泥混凝土路面29028㎡,破除道路结构层为20厘米C30水泥混凝土+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道路恢复由其它项目实施。

四、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68.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3.69万元,其他费用95.24万元,预备费用9.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协作资金1500万元,剩余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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