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2023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项目 |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区19幢 | (略) | 江苏 (略) | (略) 为 (略) ,租赁建筑面积15478平方米,房屋为独立建筑,主要设置肿瘤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放射治疗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麻醉科等。项目建成后共设置100张床位( (略)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定),全院可形成年接待患者3万人次的服务能力。 | 1、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限值,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运营期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至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级标准后,尾水排入秦淮河。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装置污泥、格渣、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项目 |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区19幢 | (略) | 江苏 (略) | (略) 为 (略) ,租赁建筑面积15478平方米,房屋为独立建筑,主要设置肿瘤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放射治疗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麻醉科等。项目建成后共设置100张床位( (略)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定),全院可形成年接待患者3万人次的服务能力。 | 1、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限值,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运营期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至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级标准后,尾水排入秦淮河。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装置污泥、格渣、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