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长三角-钠电池
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长三角-钠电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三角 (略) | 钠电池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 (略) 码头西街618号(苏高新南大创新园)34幢102室和104室 | 基本情况:拟投资4000万元,对租赁的厂房按照生产要求进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拟购置前驱体试验设备、材料合成试验设备、混料制片设备、装配注液系统、充放电测试仪、低露点除湿设备、烘箱等设备40台(套),建成后用于钠电池研发。建成后年研发钠电池正极材料1吨,钠电池1.5万Ah。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溧阳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涂布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NMP挥发废气)采用1套NMP回用装置(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干燥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粉尘进入过滤器处理后室内回风,不外排。注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手套箱自带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三角 (略) | 钠电池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 (略) 码头西街618号(苏高新南大创新园)34幢102室和104室 | 基本情况:拟投资4000万元,对租赁的厂房按照生产要求进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拟购置前驱体试验设备、材料合成试验设备、混料制片设备、装配注液系统、充放电测试仪、低露点除湿设备、烘箱等设备40台(套),建成后用于钠电池研发。建成后年研发钠电池正极材料1吨,钠电池1.5万Ah。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溧阳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涂布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NMP挥发废气)采用1套NMP回用装置(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干燥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粉尘进入过滤器处理后室内回风,不外排。注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手套箱自带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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