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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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略) 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拟建地点: (略) 西和县石堡镇刘庄村以北1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800吨/日。其中,一期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日,协同处置餐厨垃圾40吨/日;二期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日。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本次仅建设一期工程。一期拟采用1台日处理能力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1×12MW凝汽式汽轮机配套1×15MW发电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陇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和县石堡镇刘庄村以北1公里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甘肃创新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31-*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

2023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略) 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拟建地点: (略) 西和县石堡镇刘庄村以北1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800吨/日。其中,一期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日,协同处置餐厨垃圾40吨/日;二期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日。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本次仅建设一期工程。一期拟采用1台日处理能力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1×12MW凝汽式汽轮机配套1×15MW发电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陇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和县石堡镇刘庄村以北1公里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甘肃创新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31-*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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