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XY-22-03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XY-22-03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位于息烽县永永靖镇下阳朗村廖家沟,地块占地面积1103.58m2,中心坐标E106.*°,N27.*°。调查地块东、西、北三侧均至下阳朗村农用地,南侧至下阳朗村廖家沟乡村道路。地块原为下阳朗村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幼儿园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通过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
(1)调查地块为下阳朗村农用地,主要为耕地,使用农家肥种植农作物。
(2)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居民点、学校、农用地、地表水及企业: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未发现垃圾堆存现象,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或清掏做农肥;息烽县第一中学、 (略) 、 (略) 和贵州 (略) 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通过地下水流向、地势高差以及主导风向等分析,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XY-22-03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鲁工,联系电话*。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XY-22-03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XY-22-03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位于息烽县永永靖镇下阳朗村廖家沟,地块占地面积1103.58m2,中心坐标E106.*°,N27.*°。调查地块东、西、北三侧均至下阳朗村农用地,南侧至下阳朗村廖家沟乡村道路。地块原为下阳朗村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幼儿园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通过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
(1)调查地块为下阳朗村农用地,主要为耕地,使用农家肥种植农作物。
(2)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居民点、学校、农用地、地表水及企业: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未发现垃圾堆存现象,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或清掏做农肥;息烽县第一中学、 (略) 、 (略) 和贵州 (略) 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通过地下水流向、地势高差以及主导风向等分析,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息烽县永阳街道下阳朗村廖家沟2号地块XY-22-03及幼儿园用地(叶青用地)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鲁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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